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新闻动态

首届“阳明学与浙江文化学术论坛”在浙江召开

 

2016110日,由浙江省伦理学会和浙江工商大学哲学系联合举办的首届“阳明学与浙江文化学术论坛”在浙江工商大学召开。来自香港中文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武夷学院、浙江省社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浙商研究会、绍兴人民医院、都市快报、杭州电视台等社会各界人士共80余人参加会议。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省伦理学会副会长陈寿灿致开幕辞。陈寿灿在致辞中指出,阳明学不是纯粹的“哲学问题”或“理念算计”,而是两汉以来浙江地区独特生活方式的自然孕生。自其发轫以来,一直聚焦于心灵超越与生活实务、玄理体知与德性实行。在良知确立中达于心灵的见诚而明,在知行合一中实现人生的真实意义。阳明学因了这种基于生活方式的文化建构而极富鲜活的现实生命力。“阳明学与浙江文化论坛”不仅旨在弘扬阳明先生“致良知”、“知行合一”思想,纪念其德行、学问、事功三立完足的独特人格,还肩负了传承浙江文化的历史使命;而阳明学在中国传统文化图景中的历史地位则更是赋予论坛以担纲中国传统文化复兴乃至民族复兴的文化追求。

上午,论坛以学界与业界的跨界对话为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浙江省哲学会副会长、中华孔子学会阳明学研究会会长董平作大会主旨发言。董平认为,阳明学是上启陆九渊心学,并历经心学在江浙地区的长期深耕,最终勃发于明代中叶的历史精神结晶。王阳明“心外无物”的命题,强调的是客观事物必须有效地进入人的现实生活,必须被人的心灵充分把握住,其客观性才能构成对人的生活的真正价值。这就要求每个人不仅需要“知物”,更须将“知”落实到行动之上,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构建生活的完善意义。

王阳明第23代后裔、浙江工商大学教师王伟波,公羊浙江总会副会长、都市快报副总编辑姜贤正,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金永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增荣,杭州电视台“钱江论坛”主持人李天琼等人结合各自在教师、企业、社会公益事业、媒体传播等行业的实务经历,畅谈了关于阳明学的实践与感悟。

下午,与会学者分组进行了学术讨论。学者们围绕“致良知”、“知行合一”,以及围绕阳明学的学术论争等问题展开了学术交流。

香港中文大学的陈志强博士提出,在心学理论中,心念陷溺是恶的根本来源。陈博士论证了心念陷溺何以是恶的来源,以及心念陷溺的形式。这一论证阐明了明代儒学(特别是心学)在恶这一问题上的基本态度,从而为学界系统把握儒学理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浙江工商大学的卢盈华从道德情感角度诠释了良知的道德动力与实践能力含义,并从道德情感构成道德判断以及道德情感建构良知两种途径讨论了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浙江省社科院袁新国认为,阳明学虽倡心学,但并非务虚;相反,阳明所论皆为“针虚而倡实”,其论“致良知”在于致,知行合一在于行,事上磨炼乃格物,因此,“实行”观才是阳明学的要旨所在,且是贯穿于阳明一生的立身行事、为官讲学的根本之道。浙江省社科院李旭认为,《中庸》“致中和”思想是阳明良知学的重要经典源头,在“致中和”思想历史演绎中,他论证了阳明良知学的存诚养中与由中导和思想与《中庸》“致中和”思想的学术承继关系。宁波大学何静认为,程颐及其思想对阳明心学的影响颇大,这不仅表现在程颐的圣人之志在某种意义上是引导王阳明一生为人为学的价值观,也表现在程颐“格物致知”成圣之方的体验、因顿促成了阳明心学的诞生,而程颐的本体论思考,则引导了王阳明从心学角度融合心、理,确立了心本体的学理主旨。张宏敏则认为,佛道之学也是王阳胆建构“良知学”,推行“良知教”的重要思想资源。浙江工商大学丁建华指出,王阳明虽然“出入佛老”,但他更自觉地站在儒学角度上从伦理维度批判了禅宗执着空寂、抛弃人伦、不分善恶等立场。宁波大学的邹建锋系统阐述了阳明夫子亲传弟子与明嘉靖间阳明文献的传承研究。此外,浙江财经大学彭传华关于王船山对王阳明及其心学的批判、武夷学院衷鑫恣关于道学大众化及其极端主义风险的阐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朱红关于黄绾在“大礼仪”事件中的主张及思想等,也都引起了与会的热烈关注与讨论。

浙江省伦理学会副会长郑根成致论坛闭幕辞。郑根成指出,浙江省伦理学会与浙江工商大学哲学系致力于将“阳明学与浙江文化学术论坛”办成一个一年一度的文化盛会,其主旨者三:其一,弘扬阳明学及其研究、建构基于阳明学研究的业界与学界对话与交流的平台与通道。其二,在促进阳明学的理论研究与生活践行中,致力于开掘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力解释。基于浙江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图景中的历史地位,以及当代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在当代中国的现实地位,这一文化力解释便具有了超越地域性的民族性意义。其三,与当代浙江经济、文化发展相悖的是,浙江省哲学•伦理学学科发展的严重滞后。论坛提供了在心学复归、传统复兴的文化图景中发展浙江省哲学•伦理学学科的重要契机。

(来源:浙江省伦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