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通俗读物

【洛克】如何培养儿童的勇气与仁爱之心

 

勇气使我们能够承受我们所恐惧的危险和我们所感受的灾难,它对于我们这种四面受敌的人生,是非常有用的:因此,最好能够尽早地使儿童具备这种武装。

我承认,天性在这里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即便天性有缺陷,软弱畏怯,它还是可以通过正确的管教变得大为果敢。应当怎样在儿童年幼的时候,不使他们受到恐吓,不因为他们受了一点轻微的伤害就让他们自我怜悯,以免他们的精神遭到损害;现在要进一步考虑的是,假如我们发觉他们胆子太小,应该如何去锻炼他们的脾性,提高他们的勇气。

我以为,真正的坚忍是当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灾祸或危险,都能够镇静自如,能够泰然自若地尽到自己的责任。尽管这种境界即便成人也极少能够达到,因此我们不应当在这里过分地指望儿童,但有些事情还是可以做到的:明智的指导与循序渐进可以使他们达到超出人们所能希望的境地。

儿童年幼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对他们进行这种重要的照料,这也许就是他们长大成人之后极少有人充分具有这种美德的原因。我们英国人是一个天生非常勇敢的民族,假如我以为,真正的坚忍只需要决战疆场和在敌人的面前视死如归的勇气,那么我就不会在我们英国说这些话了。我承认,这种勇气对于坚忍的德性并不是不重要的,我们也不能否认,桂冠与荣誉永远应当授予那些为国牺牲的勇士。但这并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们所面临的危险不仅仅来自战场,而且也来自其他各个地方;死亡虽然是人生中最可怕的事情,然而痛苦、羞辱与贫困也是令人恐惧的,能够使大多数面临它们的人烦扰不堪:有些人虽然并不害怕其中的某些东西,但却仍然对其他一些东西心惊胆战。真正的坚忍要准备对付各种各样的危险,无论遇到什么灾祸,都要安之若素,岿然不动。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一点恐惧都不该有。一旦危险降临,恐惧是不能没有的,没有恐惧,那是愚蠢:有危险就应当感到危险,要有足够的恐惧心来保持我们的头脑清醒,激发我们的注意力、努力和精力;但是不应让它扰乱我们镇静地运用理性,也不应让它妨碍我们去执行理性的指示。

要达到这种高贵的有男子气概的沉着冷静,第一步是要按照我在上面所提到的,在儿童年幼的时候,小心地不让他们受到各种惊吓。不要让他们听到任何恐怖的谈话,也不要让他们受到可怕的东西的惊扰。这常常会破坏他们的精神,使他们的精神失常,再也恢复不了;使他们在整个一生中一听到或想到任何恐怖的东西,就会惊惶失措;身体会瘫软,心灵会不安,人会身不由己,难以做出任何镇定的或合理的行动。这种情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第一次的强烈印象,导致了生命活力方面的一种习惯动作,还是因为某种更加不可解释的原因,引起了体质方面的改变,但是事实确实是这样的。这种心灵软弱畏怯、由于小时候受了惊吓而一辈子受其影响的人,随处可见,因此要尽量加以防止。

第二步是要渐渐地使儿童习惯于他们所过分害怕的那些东西。不过你在这里要格外小心,不能操之过急,也不可过早地尝试这种治疗方法,否则恐怕不但治不好毛病,反而会使它加重。婴儿如果还在怀抱之中,很容易不让他们看见可怕的东西,而且在他们学会说话并且能够听懂别人的话之前,也无法通过讲道理让他们知道,我们打算让他们熟悉、并为此目的让他们渐渐接近的那些可怕东西其实并没有什么害处。因此,在他们学会走路与说话之前,这种方法是很少用得着的。当然,有些东西很难不让他们看见,假如婴儿不喜欢有些东西,一见到它们就表现出惊恐的样子,那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来减轻这种恐惧,例如转移他们的视线,给这些东西加上一层可爱的外表等等,直到他们熟悉了、不再讨厌它们了为止。

我想我们都可以观察到,儿童刚刚生出来的时候,不论看到了什么东西,只要它不伤害眼睛,他们都无所谓;他们看到一个黑人或一头狮子,不会比见了他们的保姆或一只猫更觉得害怕。那么为什么后来他们见了某些形状与颜色的混合物,就会感到害怕呢?没有别的,他们只是害怕那些东西会随之给他们带来伤害。假如一个儿童每天换一个奶妈吃奶,那么我敢说,他在6个月的时候,就不会比60岁的时候更害怕陌生的面孔了。所以,儿童之所以不愿接近陌生人,乃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于仅仅从周围的一两个人那里得到食物和关怀,一旦到了陌生人的怀里,他就感到自己离开了那个使他快乐、给他食物、随时满足他的需要的人,因此保姆一走开他就害怕。

我们天生害怕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痛苦或者丧失快乐。由于痛苦或丧失快乐并没有附加在任何可见物的形状、颜色或者大小上面,因此我们对于形状、颜色或者大小之类的东西都是不怕的,除非我们从它们那里感受到了痛苦,或者认识到了它们会对我们造成伤害。儿童都很喜欢火焰的亮丽光彩,他们最初总想去拨弄它:但是当它不断使他们受到极大的痛苦之后,经验便使他们懂得了火的残酷无情,于是他们就不敢再去碰它,而要小心地避开它了。这便是恐惧的根据,由此不难发现,恐惧是从何而来的,如果怕了不该害怕的东西,又应当如何去医治。一个人如果能够坚定地面对所怕的东西,在不太恐怖的情况下能够把握得住自己和通常的恐惧心,那么他就为面对更为真实的危险做好了准备。如果你的孩子一看到青蛙就会尖叫着跑开,那就让另一个人捉住它,把它放在有一定距离的地方:首先让他习惯于看它;看习惯了之后再让他走近它、不动情感地看它跳跃;然后再由别人将它抓住,让他轻轻地触摸;如此,等等,直至他能够自信地拨弄,如同拨弄一只蝴蝶或麻雀一样。采用同样的方法,任何其他不必要的恐惧,都可以被消除掉;只要你小心从事,做的时候不要过于性急,孩子的前一种恐惧还没有完全消除之前,不要把他推向新的自信。这个年轻的战士就应当这样加以训练,由此走向人生的战斗;要注意的是,除了真正的危险之外,不可把更多的事情说成是危险的;所以,只要看到他怕了不该害怕的东西,你就一定要在不知不觉中逐步引导他,直至他最后消除了恐惧,克服了困难,受到了称誉。这种成功如果经常重复就会使他发现,灾祸并不总是如我们的恐惧心所设想的那么可怕或那么严重;避免灾祸的方法不是跑开,也不是由于恐惧而烦扰、沮丧和裹足不前,我们的名誉或责任都要求我们前进。

既然儿童恐惧的主要基础是痛苦,那么锻炼儿童、使儿童不恐惧、不怕危险的方法,就是使他们习惯于遭受痛苦。慈爱的父母很可能认为,这对他们的孩子来说是一件非常不自然的事;而在大多数人看来,为了使一个人不怕痛苦而使他遭受痛苦,是不合理的。人们会说,“这种做法也许会使儿童怀恨使他遭受痛苦的人;却决不能使他愿意遭受痛苦。这是一个奇怪的方法。你不愿意让儿童为他们的过失受到棍棒的惩罚,但你却要儿童由于自己的良好行为而受折磨,或者为磨难而受折磨。”我毫不怀疑,人们会提出这种种反对理由,而且他们会认为,我提出这种主张是自相矛盾,是异想天开。我承认,这是一件必须十分谨慎的事情,所以并不奇怪只有那些考虑周到、对什么事情都要细究理由的人,才会接受我的主张,领会它的好处。我不主张儿童因为他们的过失多受责打,因为我不愿意让他们把肉体上的痛苦看作最大的惩罚: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主张儿童行为良好的时候不妨有时候让他们吃点苦,因为这样可以使他们习惯于承受痛苦,而不把痛苦看作最大的灾难。斯巴达的榜样充分表明了,教育可以使年轻人习惯于承受多大的痛苦与磨难:任何人,一旦不再把肉体上的痛苦看作最大的灾难,不把它当作最值得害怕的东西,就会在德行上取得非同小可的进步。但是,我并不是要愚蠢地在我们这个时代或政体中提倡斯巴达人的训练方法。我只是说,温和地训练儿童,使他们习惯于受到一定程度的痛苦而不畏缩,是一种使他们的精神变得坚强并为他们今后的生活奠定勇敢与果断的基础的方法。

第一步应当是,不要每次见到儿童受了一点点痛苦,就怜悯他们或让他们自我怜悯。不过这一点我已经在别的地方说过了。

第二步应当是,有时候要故意让他们受点痛苦:不过必须小心,要在孩子情绪好、并且相信使他受到伤害的人本来是出于好意的时候,才能这样做。这样做的时候,一方不可有生气或不高兴的迹象,另一方也不可有同情或后悔的表示:而且这种痛苦决不可超出儿童所能承受的程度,不能引起儿童的怨恨、误会或被他看作是一种惩罚。我知道一个儿童,平时会为了一句不中听的话而哭鼻子,会敏感地感受到别人的冷眼责备,但在上面所说的那种情况下,由于度掌握得好,有一次他的背被一个人重重打了几下,却还是笑嘻嘻地跑开了。只要你平时始终关心爱护孩子,让他感受到你的毋庸置疑的爱,他就会逐渐地习惯于忍受你的非常令人痛苦的粗暴对待,而不会畏缩、不会有怨言:我们看到儿童在游戏时,每天都是这样彼此相待的。你越是发现你的孩子软弱,你就越应当寻找机会,在合适的时候来这样锻炼他。这种锻炼的大窍门在于,要当你正与他玩得高兴、称赞他的时候,从痛苦最小的事情开始,在不知不觉之中逐渐向前推进:一旦你使他感到他所受的痛苦由于他的勇气所受到的赞扬而得到了补偿;当他能够为自己有这类男子气概的表现而感到自豪,能够不逃避较小的痛苦,不因为一点痛苦就畏缩不前,而宁愿取得勇敢的名誉;那时,再借助于他的不断增长的理性,你就一定可以及时克服他的怯懦、改进他的脆弱的性格了。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要让他尝试一些为他的天性所不敢的事情;如果发现他不敢去做只要有勇气就完全可以做好的事情,那么一开始要帮助他,然后要逐渐地使他感到惭愧而去做,直至他在实践中获得了自信、最后把事情做好;如果他能够达到这一步就一定要极力称赞他,其他人也要给予好评。当他通过这样一些步骤获得了果敢的性格,不再因为害怕危险而不敢去做自己应做的事;当他遇到突发的危险,不再因为恐惧而心慌意乱、浑身战栗、无法行动或者一跑了之的时候,他便具备了一个理性动物的勇气:我们应当努力设法,一有机会就要借助于实践与习惯,使儿童获得这种胆量。

我经常在儿童身上看到这么一种情况,他们一旦得到了弱小的动物,就会去虐待它:他们常常折磨、非常粗暴地对待落到他们手中的小鸟、蝴蝶和其他弱小动物,并且以此为乐。我想我们应当注意这种情况,假如他们表现出这样的残忍倾向,那么就要把相反的习惯教给他们。因为折磨与杀害动物的习惯会逐渐使他们对人类也变得冷酷起来;以虐待与摧残弱小动物为乐的人,对同类也不会十分同情或宽厚。我们不让屠夫参与生死性质的审判,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儿童的养育,从一开始就要让他们对杀害或折磨任何生物都感到恐怖;要教导他们,不要破坏或毁灭任何东西,除非是为了保存或者有利于其他更加高贵的东西。的确,保存整个人类本来就是每个人的责任,是调整我们的宗教、政治与道德的真正原则,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尽力使它成为自己的信仰,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安静得多,善良得多。还是回到我们当前所讨论的问题上来;我认识一位母亲,对她的和善与远虑都不能不表示赞叹,当她的任何一个女儿,就像一般小女孩所喜欢的那样,想要一只狗、一只松鼠、一只鸟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时,她总是会满足她们的要求:不过一旦得到了这些小动物之后,她们就一定得爱惜它们,勤勉地照管它们,使它们不缺所需要的东西,不受到虐待。因为,如果她们没有用心照顾它们,这位母亲就会视为一种重大的过失,为此常常没收她们的小动物,至少也要因此责骂她们一顿;这样,她们很早就学会了勤勉与善良。确实,我认为人们从婴儿的时候起就应当习惯于善待一切有感知的动物,不损坏或伤害任何东西。

儿童往往从破坏行为中得到一种快乐,我指的是他们无故损坏东西,但尤其是指,他们使那些能够感受痛苦的东西遭受痛苦而引以为乐;我以为,这种快乐只是一种习得的倾向,是一种从风习与交往中得来的习惯。许多人教儿童打人,看到他们伤着了别人就高兴得大笑:周围的大多数人也给儿童做出了榜样,更加坚定了他们的这种破坏行为。历史上谈论的事情,也差不多全是打仗与杀人:加在征服者(他们大部分都只不过是些人类的大屠杀者)头上的荣誉和名声,则进一步误导了正在成长的年轻人,使他们以为,屠杀是值得称赞的人类事业,是一切德行中最英勇的德行。通过这样一些步骤,不自然的残忍,便在我们身上培植起来了;而为人道所憎恶的东西,则被风习看作是获取荣誉的方式,使我们不再憎恶而推荐给了我们。于是,由于时髦和舆论,它最终成了一种快乐,而其实它本身既不是快乐,也不可能是一种快乐。这是应当小心加以注意、及早予以医治的;以便培养起那种相反的、较为自然的仁爱与同情的脾性来取而代之;不过,仍然要采用应当用来治疗前面提到的其他两种过失的那种温和的方法。说到这里,我们还要提出一个告诫,也许不是不合理的,儿童所做出的破坏或者伤害,如果是出于游戏、出于粗心或者出于无知,他们并不知道那是一种伤害,也不是为了破坏而故意做出的,那么,它们虽然有时候也许会造成重大的危害,却可以完全不必介意,或只要稍加注意就行了。我想,这一点我说得再多也是不为过的,即无论儿童犯了什么过错,无论所犯的过错会造成什么后果,我们对待他的过错时,只应当考虑它的根源以及它可能养成的习惯:惩罚应当着眼于这种地方,儿童不应当因为游戏、或者粗心做出的伤害而受到惩罚。需要改正的过错,是他心中的过错;如果所犯的过错,或者可以为年龄所治愈,或者不会养成任何不良的习惯,那么无论目前的行动如何令人不快,都不必加以责备。

要培养年轻人的仁爱之心,还有一条途径,就是让他们养成一种习惯,在言谈举止上对那些身份低微的人,尤其是仆人,做到以礼相待。人们常常可以看到,绅士家庭里的儿童往往用粗鲁的言词、轻蔑的称呼和傲慢的举止来对待家中的仆人,好像这些仆人属于比他们低下的另外一个种族似的。这种情形,无论是出于不良的榜样、还是出于财大气粗、或是出于天生爱慕虚荣,都要加以防止或消除。要让他们以一种温和、有礼、亲切的态度,去对待地位较低的人,而不能盛气凌人,颐指气使。如果他们爱护手下的人,对之彬彬有礼,使之在服从中感受到尊重,那么,他们丝毫也不会因此而有失身份,他们的高贵地位及威望反而会提高,仆人们会觉得,自己并不是因为没有财产才屈服于主人的脚下,遭受他人的驱使,因此会更加自愿更加高兴地为主人服务。儿童不应被外表蒙蔽而丧失人性的考虑。他们越是不尊重人,就越是要受到教导,使自己的脾性变得浑厚,以更富同情心及谦和的态度去对待那些地位较低、财富较少的同胞。如果他们从小就依仗父亲的爵位,以为自己具有支配他人的权力,由此骄横跋扈,那么再怎么说也属于缺乏教养,而如果对此不加注意,就会使他们天生的自负心理潜滋暗长,乃至形成一种蔑视手下人的习惯。其结果除了导致压迫与残酷,还会有别的结局吗?

 

(本文选自《教育漫话》,商务应书馆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