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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劲杨 李健民】自然哲学的研究传统与当代定位

 

自然是什么?这是一个永远要被提问却从未被完全回答的问题。[1](P194)赫拉克利特有句箴言:“自然爱隐藏”,即自然的本性是隐藏自己[2](P13-16)。揭开自然面纱,回答自然是什么,既是自然哲学也是人类思考与行动的根基性问题。历史上,自然哲学是科学与哲学的先驱,却在近代科学成熟后一度面临终结,伴随当代科学的进展又有了复兴之势。这些起落带来诸多理论上的困惑:什么是自然哲学?其研究传统与当代进路有何联系?这一研究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只有揭示出自然本原的探寻过程及其观念的演进,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自然哲学的历史传统和当代进路的展开,也才能回答这些问题。

一、自然哲学的历史探寻

“自然哲学”(Philosophy of NatureNatural Philosophy)通常指“关于自然的哲学”,具有多样的历史形态,有着丰富的内容和论题。“自然”(nature)一词是多义的,其原义指“原则”或“本原”(àρχń,beginning)[3](P43)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即事物得以存在、生成、被认识的开端与前提①,“在事物自身之内的运动本原的实体;质料因能接受这种实体而被称为自然,演化和生长由于其运动源于此而被称为自然”[4](1015)。在现代语境中,“自然”更经常地在集合的意义上用于指“自然事物的总和”,即自然界。因此,自然哲学不仅是关于自然的哲学,其根本意义还在于揭示自然本原或通过自然来探寻本原。自然的本原在本文可指自然生成的“原则”、事物的“本质”、万物的“本性”、宇宙的“实体”、自然律的“前提”等。以此视野观之,不同历史形态的自然哲学呈现为探寻自然本原的不同路径。

()古希腊自然哲学:追问万物本性

nature”对应希腊语“phusis”,意为事物从出生到成熟的变化过程[5](P11-12),揭示自然就需探寻事物变化的开始与源端,即自然的本原。古希腊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可区分为两条路径:一是主张事物是由某种原初质料构成,爱利亚学派开创了这一路径,其后有阿那克萨戈拉、留基伯与德谟克利特、恩培多克勒等;二是认为事物的本原是“形式”,毕达哥拉斯的“数”、柏拉图的“形式”将非质料的实体作为本原。更进一步,不论质料还是形式,都是在把不变的“存在”(being)作为本原,这源于巴门尼德的存在观;阿那克西曼德、赫拉克利特则把不断流变的“演化”(becoming)作为本原。[6](P122-123)这样,质料、形式、存在、演化就成为揭示事物变化的重要本原。但是,对古希腊人来说,“自然不只被描述为变化,而且还是努力、奋争(nisus)和趋向——以某种确定方式变化的趋向”[7](P83)。自然在此是一个充满着心灵的、有理智的、自发的有机个体,这导向对自然的目的(原因)的探寻。亚里士多德建立了目的论的自然哲学,提出包含质料、形式、动力和目的的四因说,并以“单一不动的推动者”作为终极因来解释自然个体的奋争与欲求[8](P87)。因此,古希腊人追问自然,不是追问外在的自然界,而是追问事物内在的“本性”(nature)。古希腊自然哲学对本原的探寻开创了理解自然的理性传统,并奠定了自然哲学的基本范畴,存在与演化这两种宇宙观也影响着后来近代科学范式的形成。②

()中世纪自然哲学:上帝、自然与人的关联

中世纪自然哲学深受古希腊自然观影响,但主张以一个更具超越性的本原来解释世界。创世者上帝的出现,就使中世纪自然哲学与神学必须面对这样的难题:神学以上帝为前提,却不能回避自然的经验;自然哲学以事物本性为本原,但现在需要接受上帝的创世说;人则居于自然与上帝之间。于是,追问上帝、自然与人这些不同前提的关联就成为中世纪自然哲学的本原性问题。

如果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创造者,那么自然就应是能证明上帝存在的被创造物,就要放弃具有本性的、充满心灵的自然观。爱留根纳曾提出四类“自然”:“它首先是这样,自然是创造,而不是被创造;其次是,它是被创造的,又能创造;第三是这样一种形式,它是被创造的,而不能创造;第四种形式是,它既不能创造,又不能被创造。”[9](P677)第一类和第四类自然都指上帝,前者指作为创造者的上帝,后者指作为万物所皈依的最终目的的上帝;第二类和第三类自然是上帝的显现,共同构成被创造的宇宙,其中第二类自然指上帝的理念世界,第三类自然是由上帝理念所创造的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这样,上帝从无中创造出由不同等级事物形成的完满序列,整个宇宙是从最低等级的水、火、土、气到最高等级的上帝的连续,其自然次序总是相联于超自然秩序,前者依赖后者并作为其根源和目的。[10](P291)表面上,“自然哲学中的问题会关注亚里士多德所描述自然界的结构和运行;神学中的问题则涉及信仰的每个方面及其显现”[11](P325),各不相关,但以阿奎那为代表的“神学家—自然哲学家”(theologian-natural philosophers)们常常运用同样的方法来分析神学与自然哲学问题,如他关于上帝存在的五路证明:运动、动力因、可能性与必然性、事物的等级、事物的管理。[12](P1325-1328)这涵盖了神学、自然哲学、逻辑学等不同领域,以在上帝、自然与人的关联中证实上帝的存在。③这并不意味着关于世界的三个本原,而是说在上帝这个终极前提下,如何通过一种存在的层级观来合理地安置这一前提与其下各级前提的关联,这使源自古希腊的“存在巨链”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深刻影响了后来的科学、哲学、艺术思想的发展。④

()机械论自然哲学:物质和力

文艺复兴开始后,伴随制造技术的普及和科学的发展,全能上帝的观念与“机械”联系起来,并渐为后者所取代。由于任何机器都必然预设一个有目的的制造者,因此机器观念与全能上帝的自然观具有天然的联系,“上帝之于自然,就如同钟表制造者之于钟表,水车设计者之于水车”[13](P9)。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机械论自然观念,“它把物理宇宙看成一台巨大的机器,一经启动,就可以因其构造而完成所要完成的工作”[14](P541)。然而,不论是机器的目的论预设,还是机器按计划运转这样的暗设,都与近代科学对自然的理解不相容。因为近代科学解释自然现象并不需要预设任何神秘的目的与计划。牛顿在《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中强调自然哲学需要抛弃实体形式与隐秘的质,以将自然现象诉诸数学原理,他是在强调近代科学观的两个要点:一是以具有经验意义的物质与运动事实来取代古代的目的论等形而上假说;二是以数学的原理来描述自然的本质,即“由运动现象去研究自然力,再由这些力去推演其他现象”[15](P2)。这带来自然观念的巨大变化,科学成为解释自然的首要依据。

在自然哲学的观念上,一旦“力”(非机械的观念)作为解释自然的一个本原,那么原初意义上的机器隐喻就彻底退隐了,它们只能在最底层的“机制”意义上保持弱的关联性,即自然的本质体现为一种由科学所揭示出的能以数学来描述的运作机制,其本原为物质和力。近代机械论影响深远,戴克斯特霍伊斯甚至认为,由于“力学”(mechanics)一词在科学中的延续性,“相对论力学和量子力学构成了现代世界图景的基础,就像牛顿力学是并将继续是经典科学的基础一样。在这个意义上也许可以说,自然科学依然是机械论的(mechanistic)、世界图景仍然是力学化的(mechanized)[16](P546)。以力的观念取消自然的目的论后,自然就完全成为一个独立于人的、无目的的物的集合——“自然界”。“心灵”被驱逐出了自然,或者说只有从自然中排除了心灵、目的、主体等的存在才会真正形成我们关于自然的机械观念。笛卡儿在哲学上发展了心物二元论,物质是被决定的、自然的,心灵是自由的、非自然的,外在的客观自然与作为主体的人也分而立之。这种二元论甚至比“机械”、“力”等观念还更具影响力,成为机械论自然哲学和经典科学的认识论前提。

()德国思辨自然哲学:精神

如果物质与精神是如此截然分立的,自然的存在就与主体完全无关,那么主体关于外部世界的认识与经验又是如何可能的?谢林无法接受这种主客分立的自然,“由于这种分立,反思从开始处就会:它即刻就从以前一直处于统一中的自然分离;从直觉中分离出对象;从印象中分离出概念,最终(由于他成为了自己的对象)将自我分离出自我”[17](P10)。他认为自然要经历一个自我发展的过程,通过不断地自我呈现而达到顶点,通过“世界的普遍结构”、“普遍机制”及“有机论”使主观和客观、有限与无限达到统一。自然是生命整体表达,因为“自然应是可见的心灵,心灵是不可见的自然”[18](P42)。这一思考在黑格尔处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自然被看做是一个主客统一的有机整体,精神与自然相互渗透,共同处于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中:精神在自然内生成,自然只有通过精神才能得以显示,揭示自然既是精神在自然内的解放,也是自然的解放。自然哲学的任务是“精神在自然内发现它自己的本质、它的复本,如概念”[19](P204)。由此,黑格尔用精神和辩证法原则构建出整个宇宙体系,绝对精神被作为逻辑化的终极本原来实现自然的统一。德国自然哲学因思辨而达到自然理论思考的高峰,开创出关于自然普遍性探寻的思辨传统,但也因思辨对科学的僭越而遭到质疑,导致自然哲学在19世纪下半叶高峰后的急剧衰落。

二、自然哲学的当代拓展

20世纪以降的科学进展深刻改变了自然的观念,也深刻改变了自然哲学,科学成为自然认识的基础,自然成为“科学化自然”。当代生命科学、复杂性科学等新科学催生出时—空、生命、意识等众多新问题需要哲学来回答,越来越细的学科分化带来的关于自然认识的鸿沟迫切需要弥合,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与紧张则要求对自然展开更深的价值追问。柏格森、怀特海、斯慕茨、普里高津、波姆、罗尔斯顿等一批哲学家与科学家都在以不同方式进行着关于自然的哲学研究传统的新探索:一方面在科学的基础上展开对自然本原的新探寻,同时努力揭示出自然的新图景,以整合不同领域的隔离;另一方面拓展自然哲学的思辨传统,突破科学解释的局限,以揭示自然及存在的深层意义。

()自然本原的新探寻

对自然本原的新探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物质观念的改变。相对论与量子力学建立后,时间、空间、物质不再是相互独立的实在,量子的不确定性原理从根本上颠覆了机械决定论,一大批科学家与哲学家都加入对新自然图景的建构中。如波姆由科学上的量子势及量子整体性出发,以“隐缠序”(implicate order)来反对基于物质实体的“机械序”。隐缠序不仅是“隐含的”,而且还始终处于“缠绕”与“卷入”的动态中,任何事物均处于宇宙整体的缠绕中:“一切是一个未破缺、未分割的整体运动,每一‘事物’都只是从这整体运动中抽象出来的相对不变的方面或侧面。”[20](P25)

第二,生命的新观念。20世纪生命科学的发展催生出对生命的深层思考和观念拓展。生命的观念发生巨大改变,由机械论走向有机论、目的论、机制论等新的生命观念。杜里舒在20世纪初,依据实验发生学、生物形态学等的研究,揭示出生命有机体具有机械论无法解释的自主性、目的性行为,他认为这种“活力论”或“生命自主性”才是有机体生命的本质,其性质类似于“隐得来希”。[21](P143-146)薛定谔对生命的发现是,“一个有机体的最具活性部分的原子排列及其相互作用方式和迄今所有的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作为实验和理论研究对象的所有其他的原子排列是根本不同的”[22](P2)。当代“人工生命”研究则认为生命与非生命的区别也许不在于质料上的有机与无机,而在于其行为机制,对生命的思考从“我们所知的生命”拓展到“如其可能的生命”(life-as-it-could-be)[23](P1-47)

第三,心灵的新理解。传统的心物二元论观念导致的一个结果是,物质应由科学来研究,心灵则是哲学的对象。伴随当代认知科学、人工智能等的研究,科学不仅使“心灵”成为一个科学对象,而且不断展开对心灵本原的探索和追问。认知主义将心灵视为一种表征、一种符号操作,联结主义则强调这种表征的涌现性,然而关于心灵认知一个日益增长的信念为,“认知不是一个既定心智对既定世界的表征,它毋宁是在‘在世存在’(being in the world)所施行的多样性动作之历史基础上的世界和心智的生成”[24](P8)。在此意义上,心灵与世界不是一种对立的镜像,而是一个互为所在的循环。

第四,自然图景的整体性。斯慕茨于20世纪初指出,科学虽然已取得很大成果,但其学科分化已导致“在物质、生命和心灵之间依然存在着根本性的鸿沟”,主张对世界的整体理解。[25](P1)在自然的观念上,还原论是造成自然理解相互隔离的重要原因,它难以解释高层次的“活的”整体是如何由低层次“死的”实体生成的。作为对还原论的一种超越,系统论与复杂性科学相继兴起。贝塔朗菲认为世界可被视为一个庞大的生命组织,我们可通过“系统”来对其描述,这使“系统哲学”成为一种“新自然哲学”。[26](Pxii)当代新科学不断揭开自然的整体性与复杂性:反馈、信息、自组织、分形、混沌、突变、超循环、耗散结构、协同性、非线性、涌现、适应性,等等。面对这样一个整体的自然,当代自然哲学正探寻自然“原则”的转换:从存在到演化,从构成到生成,从实体到过程。[27](P147-174)

()追问自然理论的本体论前提

科学化自然的实质是以科学理论来描述和说明自然,那么这些关于自然的理论是否真正表征了自然?这主要是一个认识论层面上的任务。石里克曾指出:“自然哲学的任务就是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因此,自然哲学本身并不是科学,而是直接致力于考察自然律意义的活动。”[28](P9)这一自然哲学取向更偏经典的科学哲学研究,并非当下意义上的自然哲学。然而,“每一个基础的科学理论都包含着本体论的预设,而大部分的预设都来源于某种思考性的哲学所产生的定性的世界图景”[29](P68)。因而,对自然理论的本体论前提的考察也是当代自然哲学的任务。

早在近代自然哲学时期,关于“力”的实在性就曾引发不少论争。进入20世纪,量子的波粒二象性成为世纪之争。在波尔看来,这种实在论的矛盾可通过理论的“互补性”来解释。然而,“互补性这一较宽广的构架,绝不会导致任何对于因果性这一理想的随意放弃,它直接表示着我们在说明基本属性方面所处的地位,这些属性是经典物理描述的前提,而它们又超出经典物理描述范围之外”[30](P236)。这又意味着,认识论上的理论互补性并未取消、取代本体论上的因果规律的实在性,反而是对本体论前提的解释。这还涉及另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自然律的本质是什么?本质主义的预设是,对于自然事物,自然律是内在于其中而非从外加之。新本质主义(New Essentialism)反对事物秩序、自然种类是由自然本身所决定,主张形而上学的必然性才是自然种类的真正必然性,它需要通过后天的科学研究来揭示。[31](P12-19)生物学理论中也面临本体论前提的论争: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究竟是群体、个体还是基因?什么是“物种”?等等。

()从自然探寻存在的本原

怀特海、柏格森开辟出自然哲学思辨传统的新进路:既要依据当代科学的最新成果又要努力超越科学解释的局限;既要避免思辨的僭越又要通过对科学化自然的思考来揭示存在的本原。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开始于这样一个问题,面对生命的不确定性与多样性,我们确定性的、单一性的理性逻辑思维又如何能够把握生命呢?由于“科学要从时间里去掉绵延,从运动中去掉可动性,才能处理它们[生命][32](P115),这就把有机的、活的生命整体分割为各自独立的静态部分,以一种空间化的思维方式去思考流动的真实时间。绵延的本质是“生命冲动”,每一刻都在创造着某种新的东西。因此,“必须使用整体,要如同使用被凝聚的东西一样更多地使用那些流动的东西,才能把握生命的内在运动”[33](P53)。生命观念的“前提”(apriori)需要更改,由机械还原论转向整体论,由凝聚的实体转向流动的绵延。

怀特海从过程哲学角度把“关系”和“创造性过程”分析作为思考存在的路径,他主张:“[自然哲学的]问题是要讨论所知事物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从所知事物的赤裸事实中抽象出来。自然哲学绝不应该问:心灵中有什么?自然中有什么?如果那样做就等于供认,它无法表述感知所知事物之间的关系,即不能表述为自然哲学的自然关系。”[34](P30)因为,这种提问方式就预设了“自然的二分理论”,这是典型的科学对自然的研究方式,造成我们对自然理解的局限和偏离。为了揭示自然的真正存在,落日的红霞和理论上的分子与电波都应被视为自然的事实,需要以新的过程观念重新思考。因为,“如果过程对于实存是根本的,那么每一终极的个体事实就必须被描述为过程”[35](P88)

()从自然探寻价值的本原

近代科学的认识论中,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与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严格对立的,自然总是外在于人、区别于人而存在的。这种观念成为休谟之后西方伦理学的主流观点: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是两类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是描述性的,后者是规范性的;二者在理论上是严格对立的,在逻辑上我们无法由事实推出价值,反之亦然。这导致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伦理的一个强推论:一切自然问题都是事实问题,而人的问题都是价值问题。于是,伦理学都是关于人的伦理,不存在非人类的伦理。以罗尔斯顿等为代表的生态哲学家们则反对这种分立,认为自然价值不应只具有人类利益派生的工具价值,主张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将自然作为价值的本原。由于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在价值上应该也服从于自然的整体性这个事实,自然所具有的客观的内在价值是人类其他价值的基础,应建立一种根本意义上的生态伦理,即“内生于生态系统整体属性之上的道德应该”[36](P103)。约纳斯进一步通过责任伦理赋予自然以本体论的地位。他认为自然本身也有其目的,“超越了所有的知觉、人类与动物进入到物理世界并作为其内在的原则而存在”[37](P75)。这表明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基于自然之上的新伦理。

三、自然哲学何为

以上的考察表明,自然哲学的研究传统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对自然的理性认识传统,即通过探寻自然的终极本原来揭示自然的本质;二是伴随本原探寻展开的对自然普遍性的探索。自然哲学常常被视为关于自然的普遍原理(自然律),如牛顿虽然明确反对自然的形而上探究,但仍把自己的科学著作命名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其后德国思辨自然哲学致力于揭示超越科学之上的哲学意义上的普遍原理,而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一些哲人科学家则将自然哲学理解为探寻不同自然科学分支的相互关联的普遍前提。物理学家奥斯特瓦尔德就认为自然哲学研究一切已知物理、化学、生物、天文自然科学现象的关联,“自然哲学是自然科学的最普遍的分支”[38](P3)。在此意义上,自然哲学就是指通过探寻本原来揭示自然普遍性的哲学。这两个传统成为自然哲学之所是的基本内核,但面临当代科学与哲学的巨大挑战:当代自然研究的主角是自然科学,物质、心灵等终极本原都依赖科学的研究,自然普遍原理的探究也为自然科学所承担,其形而上自然普遍性的追求又被20世纪兴起的科学实证主义与分析哲学所质疑。于是,当代自然哲学的定位面临如下难题:在自然的理解中如何恰当处理科学与哲学的关系?当代自然哲学如何突破科学解释的“独断”,其关于自然普遍性追求是否必要?什么是统一的自然哲学?

对于第一个难题,当代生物哲学家戈弗雷-史密斯的回答具有启发性。戈弗雷-史密斯区分了科学、科学哲学与自然哲学的不同。他认为,科学是直接针对自然界的研究,科学哲学是针对科学理论本身的研究,而自然哲学是要揭示通过科学工具所看到的自然,即揭示最真实的自然图景。“这一研究将科学视为由科学家们所发展的[研究],揭示出什么是科学的真正图景,尤其针对关于我们所处自然的大问题。这样我们聚集于通过科学的工作来知晓自然,但我们并不以科学的‘原生’(raw)形式来决定观点。取代以原生科学来研究给定论题的做法是,我们以哲学的方式揭示出这些科学工作究竟在说什么。”[39](P3)由此,如果科学是面对自然的一阶研究,科学哲学是二阶研究,那么自然哲学则需要依据一阶的科学研究成果展开对自然的哲学思考,以获得更为可靠、更系统的自然理解。如果科学是一部望远镜,那么自然哲学不仅需要通过望远镜来观察自然,还需要对望远镜本身进行考察,以揭示自然更本质(natural)的图景。当代自然哲学依据新科学探寻自然本原、整合自然图景、追问自然理论的前提等都是这一取向的表现,可称为自然哲学的科学化哲学进路。

对于第二个难题,我们认为,自然哲学对普遍性的追求不仅必要而且可能,因为自然科学关于自然的普遍性描述难以取代自然哲学意义上的普遍性。怀特海曾指出,“一切具体科学的领域总局限于一定种类的事实,这意味着它所做出的任何有关事实的陈述都不会在这类事实之外”,哲学是向着更大普遍性的航行,这种普遍性将超越科学中任何特殊的主题。[40](P9-10)当代思辨自然哲学的思考正表明我们需要突破科学解释的局限,以揭示更为根本意义上的自然和存在。因为,造成我们对自然认识偏差的有时正是科学理论本身,正是科学本身会导致关于自然理解的“独断”。怀特海曾严厉批判牛顿科学的机械自然观,主张以过程取代实体作为存在的本原,其过程哲学可视为一种更为根本的自然哲学,更符合“phusis”的原义。当代生态哲学的研究则体现为对价值普遍性的探寻,把自然作为价值本原的研究进路可追溯到历史上的自然主义伦理学,但将其发展为根本意义上的生态伦理则是当代自然哲学的重要贡献。这种追求拓展了自然哲学的普遍性传统,形成了当代自然哲学的形而上思辨进路:自然哲学不仅要对自然本原进行探寻,而且还要通过自然来揭示更为普遍的存在与价值的本原。

第三个难题出现于自然哲学寻求普遍性认识的过程中。作为一种知识传统,当代自然哲学研究面临着这样的困境:伴随科学学科分化的加剧,关于自然的科学研究越来越专门,对自然的哲学思考主要分布在物理哲学、生物哲学等各门具体的自然科学的哲学中。如何整合不同领域与学科关于自然的思考?是否还存在统一的自然哲学?在自然哲学史上,黑格尔曾做过这样的尝试,他的自然哲学试图以哲学理念对力学、物理学、有机物理学(化学)进行统一,并将其与逻辑学、精神哲学安置于一个更大的有机整体中。怀特海的哲学也是思辨的体系哲学,但他所主张的不是单独的统一的自然哲学,而是自然的普遍解释;他也不试图如黑格尔似地以哲学来统一各门科学,而是强调以哲学的普遍性来反思和超越科学的有限性。⑤他既反对科学解释的独断又反对哲学思辨的大而不当,认为“形而上学的范畴并不是对那些显而易见者的独断的陈述;而是对终极普遍性所做的试探性构想(formulation)[41](P8)。在此意义上,统一的当代自然哲学并不是以“一门哲学”来“汇总”各门具体科学自然研究的成果,而是指在各种自然专门研究之上展开的探寻本原的普遍性追求的统一性,其研究题材、研究进路则具有开放性和多元性。20世纪以降的怀特海的过程哲学、斯慕茨的整体论哲学、系统哲学、莫兰所倡导的复杂性范式等都为自然普遍性追求提供了进路。

在更广阔的意义上思考,自然哲学通常只遵循理性传统,将哲学、科学作为揭示自然普遍性的基础,是否存在更大的普遍性?在费耶阿本德看来,“神话、哲学、科学——既非有着截然的区分,也不总是以这样的顺序出现……重要的是,我们在此面对的是三种不同的完整把握世界的方式,其完备性在于,它们各自都有其目标、达到目标的方法以及对成功与否做出判断的标准”[42](P31-32)。这意味着,神话、艺术等更为广阔的领域也是探寻自然本原的所在,甚至现代宇宙起源说与宇宙论中许多内容都可在古代神话中找到模板,自然哲学有助于整合这些不同路径。费耶阿本德对无文字时期的古风时期艺术和荷马史诗的考察表明,它们的世界并非幻象,而是一个由外部因素决定的各个部分构成的“联动装置”,即不论是人、精神、物体均可由不同元素集成的一种组装。这一观念准确表达出那个时期人类生活的世界和真实的宇宙观,成为不逊色于科学原则的一种基础信念。[43](P91-137)在此意义上,存在着一种更为广阔的自然哲学整体进路,它不仅以科学、哲学这些理性传统为基础,还包含神话、艺术等更为广泛的本原性探寻。这一新自然哲学是一种整体主义的“新哲学—神话科学”,其任务是将多领域的人、精神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更高的整体,以实现“对自然的善意、对包括自然的形形色色的生命的直观理解、自身人格的全面发展”[44](P284)

总之,自然哲学探寻自然本原的研究传统其实是在普遍性的意义上追问“自然”如何可能?这既指自然()如何可能,也包括作为表征理论的自然前提如何可能,作为价值基础的自然如何可能,以及作为存在之基的自然如何可能?更为广阔的自然哲学还将通过整合人类把握世界的不同方式,以实现对所有生命的理解及人的全面发展。当代自然哲学已成为揭示自然普遍性意义的重要路径,包括科学化的哲学进路、形而上思辨进路和更为广阔的整体主义进路。这既是自然哲学的复兴,更是依据现代科学对自然隐藏所必须给出的当代回答。

【注释】

①亚里士多德定义的“本原”包括:出发的起点、发展的最佳点、过程中的主导性部分、过程或运动的外在根源、促使变化和运动的决定性要素以及知识的原理与前提。参见Aristotle.Metaphysics.1013a,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60

②存在论范式主张以不变的“存在”来认识世界,演化论范式主张以变动不居的“演化”来认识世界。近代科学知识传统是一种存在论范式,当下科学正经历从存在到演化的转变。参见刘劲杨:《从存在到演化:科学转向的形而上分析》,载《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7)

③中世纪自然哲学与神学的关系很复杂,本文强调的是阿奎那传统的自然神学与亚里士多德传统的自然哲学之间的关联。也有学者对神学与自然哲学的区别进行了分析。参见E.Grant.A History of Natural Philosophy:From the Ancient World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pp.248-251

④依据诺夫乔伊的观点,整个宇宙是一个具有等级性的连续存在序列,即“存在巨链”。序列的顶端是完满的最高存在者,其他层次都是有不同欠缺的存在者,较低的简单物组成较高复杂存在物。参见Arthur O.Lovejoy.Great Chain of Being:A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an Idea.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4,pp.48-59

⑤怀特海的思想发展通常被划分为三个时期:数学与逻辑时期、自然(科学)哲学时期、形而上学时期。后两个时期的思想是连贯而不可分割的,他的自然哲学是科学哲学与形而上思辨的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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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H.Bergson.Creative Evolution.New York:Random House Inc,1944.

[34]A.N.Whitehead.The Concept of Nature.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20.

[35]A.N.Whitehead.Models of Thought.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38.

[36]H.Rolston III.“Is There an Ecological Ethic?”.Ethics,1975(2).

[37]H.Jonas.The Imperative of Responsibility:In Search of Ethics for the Technological Age.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4.

[38]奥斯特瓦尔德:《自然哲学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39]P.Godfrey-Smith.Darwinian Population and Natural Selecti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

[40][41]A.N.Whitehead.Process and Reality.New York:The Free Press,1978.

(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