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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贻庭】解码“慈孝文化”

一个民族的原创性的制度、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在代代相传即形成“传统”的过程中,能在代与代之间、一个历史阶段与另一个历史阶段之间保持其某种连续性和同质性,个中之奥秘,就是存在于传统中的所谓“文化基因”,又称之为“文化密码”。解开“密码”,才能把握“传统”,自觉地弘扬“传统”。

作为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传统的“慈孝文化”,通过存续了几千年的宗法式家庭或家族制度代代相传而保持其某种连续性和同质性,个中之奥秘同样在于其内在的“文化密码”。这一“文化密码”,本质上可称为“人文密码”,这就是血缘亲情、“亲子之爱”以及内在于其中的亲情“双向交往”伦理关系的心理机制,她是人类最基本、最淳朴、永恒的“人性真情”和“人性美”。所谓“父慈子孝”,只是这一“人文密码”或血缘亲情“双向交往”伦理关系的规范形式。这就是说,我们今天要继承、弘扬传统的“慈孝文化”,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解码“慈孝文化”,激发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之爱,呵护内在于亲情关系中的“双向交往”的心理机制,大力弘扬这种人类最质朴的“人性美”,让这种“人性美”充溢于每一个家庭,成为构建和谐家庭的精神纽带和文化基础。

“规范”不就是“道德”,父慈子孝作为调节父子人伦的道德规范,不就是慈孝本身。老子有言:“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老子》第十八章)又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第十九章)这前后两章所说的“孝慈”是不同的,前者是指“规范”,后者是指“规范”背后的孝慈本身,即发自于内心的亲情之爱,也就是今天我们常说的一种人性美,一种“人文精神”。这种内在与外在之别,古人用“本”与“末”(或“名”与“实”)这两个哲学范畴加以概括,作为质朴的内在的亲情之爱、“人文精神”,是“本”;而作为行为规范的“孝”、“慈”,是“末”。“本”如树木之根系,“末”如树木之枝叶,无根系则无枝叶,反之,无枝叶,只有根系,则也成不了树木,而根深才能叶茂,一棵树木必然是根系与枝叶的统一;同样,名以指实,离开了实的名,就成了空洞的东西。对于道德文化,也是本与末(德性与规范)的统一。“慈孝文化”,如果丧失了亲情之爱,孝、慈的规范就成了技术性的工具或无真情实意的虚名。老子批评说“六亲不和有孝慈”,这种孝慈就是用来调节父子关系的技术性工具,只是一种形式,甚至可能沦为虚名、虚伪。孔子说:

“今之孝者,是谓有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无孝敬之心,只是供父母衣食之养,虽符合“孝”的规范要求,但这与牛马的有养没有本质的不同。孔子认为这不是“孝”,“孝”作为道德,应是“爱心”与赡养的统一,而且重在“爱心”。

舍本求末,不是真正的孝、慈道德。例如,有的子女每月、每年可以给父母一笔钱,以为这就尽了作子女的“孝”,当然,这也是应然之举,是值得肯定的,不过,现在的老人,尤其是生活在城市中的老人,并不缺钱,缺的是“天伦之乐”,是精神上的慰藉,而作子女的恰恰不能满足老人最需要的“敬”,不能给老人以亲情之爱。所以上海市妇联在其所倡导的家庭美德“十要”中,强调“孝敬父母要贴心”,突出了“孝”之“本”。这种给老人以心理慰藉的孝,即是精神赡养。一位老人写信给《新民晚报》表达了这种心声:儿女们即使没有时间常回家看看,隔三差五打个电话问问、聊聊也好,哪怕只是“天冷了注意保暖”、“最近身体好吗”等片言只语,足矣!老人渴望精神赡养。据报道,江苏海安一位老母亲就精神赡养权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判儿子定期上门探望。法院对此做出判决:每月探望不少于两次,每次探望不少于一小时……这是一场罕见的诉讼。且不论其实际效果如何,但它把精神赡养权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让全社会都来重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何为精神赡养?简言之,就是重视、关心、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的需求。相对于物质生活而言,老人恐怕更看重精神赡养。他们年迈体衰,行动不便,闭门独居,寂寞难忍,于是更渴望经常有人来拉拉家常,嘘寒问暖。而如今不少做儿女的恰恰忽略了老人的精神需要,以为满足了老人的吃、喝、穿、住就是孝,殊不知“厚养身,薄养心”不是真正的“孝”。对于“慈”也一样,也有“本”与“末”的关系,现在是重“末”而不求“本”;重“物质”而不重“精神”,重“知识增长”而不重“人文品德”。这不是对子女的真正慈爱,还有可能会害了子女。所以上海市妇联在“十要”中强调“教育子女要重德”,也可以这样说:“慈爱子女要重德。”这就突出了“慈”之“本”。

魏晋时期的天才哲学家王弼曾讲过两句话,一句叫“崇本以抑末”;一句叫“崇本以举其末”。前一句话是说,要振兴道德,应该崇尚道德之根本,而不能专注于道德的枝末,总是用规范(工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其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因此他反对“弃其本而适其末”。后一句话是说,要崇尚道德之根本,激发起人们内在的爱心,这样,人们就会自觉自愿地践履道德规范,就会“举其末”。这对于当今的道德建设仍具有现实的意义。解码“慈孝文化”,其义正在于此。

父慈子孝,在规范层面上体现为一种“双向义务”结构模式,而这种结构模式的深层基础则是父母与子女之间亲情之爱的“双向交往”心理机制,即亲恩与报恩的双向互动机制。因为“父慈”,所以“子孝”,这是基于人类生命延续规律和血缘关系的自然逻辑。清谢泰阶《小学诗》有云:

第一当知孝,原为百善先,谁人无父母,各自想当年。十月怀胎苦,三年乳哺勤,待儿身长大,费尽万般心。想到亲恩大,终身报不完,欲知生我德,试把养儿看。精血为儿尽,亲年不再还,满头飘白发,红日已西山。乌有反哺义,羊伸跪乳情,人如忘父母,不胜一畜牲。

质朴的诗句,破译了慈孝文化的“密码”,道明了“父慈子孝”的本体论根据,即《仪礼·丧服传》所说的“父子一体也”。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双向交往”机制,会自然地生发出一种纯真而质朴的爱,展现为一种超功利的“人性美”。唐孟郊的一首《游子吟》正是对这种“爱”、这种“美”的唱颂: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是孟郊的亲身体验,从自己的身上衣,想到慈母手中线,而且因儿子常年在外,慈母特意又把衣服缝得更加结实些。其实,母亲又何尝不希望儿子早日回家!儿子出行,牵动着母亲的心,母亲的手中线,体现了母亲爱子之情。这样的心,这样的情,如春天阳光之厚博,区区小草似的儿女怎能报答于万一呢!这是真正的“慈”,朴实自然,亲切感人;这是由“慈”而激发出的真正的“孝”,合情合理,无一丝勉强。这里既没有规范语言,也没有豪言壮语,这是发之于内心的亲情“双向互动”,一片纯情的爱充溢而出,拨动了每一个读者的心弦,催人泪下,唤起普天下儿女们亲切的联想和深挚的忆念。从中可以体验到什么是真正的“慈孝文化”,体验到什么才是“慈孝文化”中的“人文密码”。她不是可以用一个“慈”、一个“孝”的规范语言所能表达的,要以“心”连“心”,才能体验到这种伟大而质朴的“人性美”。

当然,就传统慈孝文化的规范形式而言,尤其是从秦汉以后,日益增添着父尊子卑的分量,成为宗法等级制社会结构的伦理基础,对“孝”的要求超过了对“慈”的要求,使孝慈的“双向义务”结构模式,走向了子孝父的“单向义务”模式,固化了子对父的依赖关系。但是这不能概括传统“慈孝文化”的全部,更不是今天所要继承和弘扬的“慈孝文化”。事实上,这种被封建统治者意识形态化了的“孝”“慈”规范文化,自近代以来早已丧失了它存在的社会基础。

在今天,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掀起的强大波澜,对包括“慈孝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而家庭结构的变革,即由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的转变,所造成的家庭重心的下移和家庭中心由父子关系向夫妻关系的位移,则又加剧了对传统“慈孝文化”的冲击,出现了所谓代际关系的危机——亲子关系的疏远和“孝”观念的淡化,这是一种结构性变化。同时,由于市场关系理性原则的泛化,造成了家庭伦理的某种异化,以赤裸裸的利益计较冲淡着自然、淳朴的亲情关系。但是,这种种变化并不意味着家庭亲情关系和存在于传统“慈孝文化”中“文化密码”的丧失。

根据《论传统》的作者希尔斯的理论,“慈孝文化”当属于“实质性传统”。所谓“实质性传统”,是人类原始心理需要的表露,如依恋家乡和集体、渴求家庭的温情,等等。缺少了它们人类便不能生存下去,因此,希尔斯认为,“只要人类还天生就是人类,只要他们还具有爱的能力和性的欲望,只要父母的爱护仍为儿童的生存和成长所必需,那么这些传统都不会消亡”[1]。“这些传统”就包括“慈孝文化”,包括作为“慈孝文化”密码的亲情之爱及其情感“双向交往”心理机制,因为这是人类生存和延续所必需的,即使是在商品交换普遍化的现代社会也不例外。事实上,维系现代家庭和谐的力量,最根本、最牢固的并不是物质的东西,而是具有情感“双向交往”机制的亲情关系和亲子之爱。2008年春节前夕的一场大雪灾,是什么力量支持着几千万农民工兄弟不顾大雪封道坚持要回家过年?是“慈孝文化”,是“亲情”的凝聚力。全国孝老爱亲的道德模范:曹于亚、罗映珍、刘霆、洪战辉、谢延信、黄来女、张晓、乌兰其其格、韩瑜、沈利萍、杨怀保等,或移肾救父,或背母求学,或忠贞于亡妻的遗言,在艰难困苦的生活条件下全心全意服侍岳父母33年……在今天,为什么还会有许许多多孝感动天的大孝至爱?一个基本的缘由就是传统的慈孝文化“密码”不灭。山东威海的孝子连晓波,为了照顾生病的母亲而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亲戚劝他不要放弃,他说:“乌有反哺之孝,羊伸跪乳之恩。母亲把我拉扯大不容易,现在正是我尽孝的时候,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把她扔在家里不管。”他进了一家工厂当焊工赚钱给母亲治病,后来有人问他不上大学是否很遗憾?他回答:“说不遗憾,那是假的。可是我不后悔。如果当时去上大学,母亲因为没有人照顾有了三长两短,即使有再美好的前程,我一辈子也不会心安,更不会感到幸福。”这些发生在现代的“亲情”故事,破译了“慈孝文化”之所以代代相传、永恒不息的“密码”。

亲情浓,家庭和。毫无疑问,要建设“和谐家庭”,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为人父母和为人子女的人们,都应该自觉这种基于血缘关系的人类“亲情”之爱,和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情感“双向交往”机制的亲情关系。为此,角色主体应即事即时“反求诸己”、反思自我;社会要通过各种理性的和感性的教育形式,激发她、培育她、呵护她。要抵制拜金主义的污染、功利主义的扭曲,也要防止因纳入政治操作而被异化。行为需要规范的引导和制约,但不能舍本求末,使“慈”“孝”规范成为没有灵魂的道德躯壳;要始终坚持“本”与“末”的统一,使传统的“慈孝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家庭的实践中得到弘扬和光大,使之成为建设“和谐家庭”的持久不息的强大文化力。

朱贻庭,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参考文献】

[1][]希尔斯.论传统[M].傅铿,吕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429.

(原载《道德与文明》20093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