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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的历史回顾与反思

(一)

建国以后,中国哲学界在认识论问题上的研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文化大革命”之前,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认识论思想被整理、归纳形成教科书体系的阶段,其共识是强调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三个基本原则。第一,认识的本质是反映;第二,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是可能的;第三,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发展过程,由此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不可知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区别开来。第二阶段:“文革”十年,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被林彪、“四人帮”教条化、庸俗化、现代迷信化和歪曲化的阶段,其特征是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先的基本的观点这一思想实质上被怀疑甚至被否定,出现了“两个凡是”式的思想模式。第三阶段“文革”结束之后,到现在的20余年,这是恢复和在反思中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思想的阶段,其中有两次大的研究方向的转折:第一次是以1978年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为突破口的认识论路线的研究,重点是恢复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思想;第二次是80年代以来以主体性问题讨论为突破口的认识论模式的研究,重点是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思想。第一次针对的是“文革”的状况,第二次针对的是“文革”之前的状况。

第一次转折的重要理论成果是实践(结果)是评判一切理论真假的唯一标准这一原理及其指导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这一标准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复杂过程中被具体化为生产力标准,最后在邓小平理论中被进一步发展为“三个有利于”标准,使真理(真)和价值(善)结合了起来,成为中国人民在现代化艰难历程中探索前进的指南。

第二次转折是在对“文革”中的理论是非进一步深层次反思中形成的,其重要理论成果是将西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加以批判性改造后融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框架。它最初体现在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上,在引起了文学界、史学界广泛反应的基础上,哲学界开始在学理上将问题聚焦于主体性问题,认识论模式的讨论由此被触发。

(二)

西方近代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建立于对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本体论之客观化趋向的批判之上,这种客体化趋向在认识上的表现,就是要求把对象(客体)看成是给定的。认识围绕客体展开,它所带来的问题是:第一,客体的给定性根据于什么?第二,对给定之客体的认识如何能保证主体意识的正确性?康德深刻地洞察到了这种矛盾,开始进行认识论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让对象与人的认识相一致,主体性哲学由此形成气候。科学的发展突出了哲学研究中认识论的地位和意义,哲学家开始自觉地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主体性的哲学应运而生,它初始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经过康德、费希特对“先验自我”与对象关系的系统研究,而后在黑格尔的对象化——异化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其基本思想可概括为:1、意识(精神)具有主动设置自己对象的能力;2、一切对象都是意识(精神)的对象性存在物,是被给予的;3、意识向对象的过渡是一个否定性的中介过程。这种被这些唯心主义哲学家表达得十分抽象思辨的看法,其实正是对人的实践活动中主观能动性的推崇,当然,被绝对化了。费尔巴哈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还原为自然界和人,对象化获得了感性的意义,人通过自己的感觉,一方面证实了自然界作为对象的外部给定性,另一方面证实了自己作为主体的受动性,这是对传统唯物主义观点的恢复和发展。

德国古典哲学之后,西方现代哲学家虽然大都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泛理性主义趋向表现了不同程度的不满,但贯穿在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主体性思想还是受到了相当的重视和研究。

这一思想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引起中国哲学界的极大兴趣是有多方面原因的,第一,是由“文革”十年动乱中,人民群众在教条主义和现代迷信的统治下失落其主体地位的历史性反思所促成;第二,是在而后的中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中,各种利益主体崛起的事实影响所造成;第三,是哲学界在重新研究西方哲学史特别是西方近代哲学史时,为把握其认识论转向而深入探讨主客体关系所必然涉及;第四,是对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著作再研究中理解的深化所致;第五,是当代自然科学的新成果,特别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为认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所导致。这里需着重谈后两点:

关于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再研究。仔细阅读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可以看出,马克思当时对德国古典哲学家得以对象化——异化形态提出的主体性哲学已有深刻的研究,但他并没有停留于他们已有的水平,而是有所发展、深化。他不同意黑格尔对对象化——异化的唯心主义解释,指出,黑格尔把人和自我意识等同起来,所以人的异化了的对象,不外就是异化了的意识。

但他实际上也并不是完全赞同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的观点,而是要求从感性的活动,特别是人的劳动来理解对象化。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又高度评价了黑格尔,指出:“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遗憾的是,“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页。)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是在劳动中体现出来的,劳动是人的对象化活动。这种对象化活动的现实性就在于:“当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

从这个基本点出发,马克思得到了三个重要的认识论结论:第一,对象的客观性是属人的客观性,因为一切对象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主体的对象性存在物,“对象如何对它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页。)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们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第二,与第一点相联系,正因为对象本身具有属人的性质,所以对对象的真理性认识是可能的,“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往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第三,一切哲学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在实践中产生,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解决。“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基于这些新的看法,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趋向称之为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以往的旧唯物主义。

人们一般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还保留着某些黑格尔思辨辩证法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因而还不是马克思思想的成熟之作,这并非没有道理,但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在认识论上,《手稿》中提出的新思想,马克思后来也是坚持的。

在紧接着写成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明确地称自己的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这是马克思对自己哲学思想本质特征的概括,是对《手稿》的研究成果的坚持和发展。作为一种新的世界观,实践的唯物主义要求从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出发来探索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关系,它的自然观,是“历史的自然”观,它的历史观,是“自然的历史”观。在认识论上,则要求将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这一要求有两个内在的含义,第一,实践是认识对象形成的基础;第二,实践又是对对象认识的基础。换言之,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是相对于认识对象和对对象的认识统一而言的。

自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及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逐步提出科学实践观之后,恩格斯、列宁在其理论研究活动中,都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思想,但是这种继承和发展,主要是体现在实践如何制约对对象的认识这一方面的。强调这一方面的原因,很明显是为了反对以往的传统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的直观性和被动性,至于在认识对象性质的问题上,由于批判康德、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的需要,他们都充分肯定了认识对象的客观性,提出了要如实反映对象的认识任务,这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在这一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与以往的传统唯物主义之间的区别何在,却还没有展开讨论。实际上,根据马克思的看法,对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批判,即包括它对认识过程的理解,也包括它对认识对象的理解,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的。

1937年,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完成了第一部关于实践问题的哲学名著——《实践论》,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特别是实践与认识之关系理论更加系统化了。《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在理论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中国革命和建设所起的重大指导作用是众所周知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实践论》对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这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原理的分析,仍然主要展开于实践与对对象认识之间的关系。这种情况,无疑是与《实践论》写作的理论背景及当时所要解决的主要理论问题有关系。

理论研究上的不足是可以弥补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很长一个时期,实践与认识对象形成及性质之间关系问题没有再回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的“问题视域”中来。这样一来,以往的传统唯物主义关于认识客观性的两个信条,即认识的对象具有绝对独立于认识过程的客观实在性、认识可以最终达到对对象自在面目的完全把握,就没有受到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应有的审视。实际上,这种客观性原则自身潜藏着的危机,随着量子力学的发展,越来越尖锐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西方近代自然科学的最突出代表是物理学(力学)。经典物理学的对象是宏观天体,其中每一物体都可以被看作是若干质点构成的系统,每一质点在一定的时刻具有确定的位置和动量,在经典动力学运动规律的支配下,质点的连续运动形成一条轨道,每一瞬间的位置和动量,都是由前一瞬间的位置和动量转化而来,无论这些物体是否被观测,其存在状态和运动规律都是相同的。这就是经典物理学对于对象客观性的理解,其基本点被爱因斯坦概括为:“要是对于一个体系没有干扰,我们能够确定地预测(即几率等于1)一个物理量子值,那么对应这一物理量,必定存在着一个物理实在的元素。”(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329页。)

经典物理学的客观实在论的影响是巨大的、持久的,长期以来成为传统唯物主义理解世界的科学基础。但当现代物理学深入到微观层次时,这种客观性理论便失去直观和自明的意义,客体的自在独立性转化为与主体相关的依存性,这个转化实际上从相对论的提出就开始了。

经典物理学肯定事物自身具有自己的全部性质,其中最基本的是被称为第一性质的时间、空间、质量等等。相对论改变了这一观念,它表明,客体的性质(属性、规定)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在一定参考系中的相对表现。

量子力学明确肯定和进一步拓展了相对论中所隐含的这种关于主客体关系的新观念。在量子力学中,微观客体不是以直观的形式提供给我们,而是在人——机(仪器)系统宏观时空背景上的“投影”。量子力学虽然形成于特定的研究领域,却具有普遍的意义,经典物理学不考虑测量手段的作用,是因为在宏观领域,仪器对客体的干扰很小可以暂时忽略不计、或者干扰明显但可以合乎规律地加以补偿,其结果表现为知识与客体本身之间一种理想一致的纯化状态。实质上,客观客体仍然是在观测系统中的“投影”,如同玻恩所言:“每次测量都是对被测现象的一次干扰,但是经典物理学假设,用巧妙的实验装置能把这种干扰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正是这个假设,近代物理已证明是错误的。”(注:玻恩:《我这一代的物理学》,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50页。)该事实使包括玻恩在内的一批量子力学的创立者和发展者作出客体依赖观测方法、理论渗透主观论和主客体无明确分界的结论。

量子力学所导致的这种客体的“客观性危机”是发人深思的,这并不是自然科学的危机,而是哲学的危机,它表明传统唯物主义的客观性原则不能适应自然科学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传统唯物主义客观性原则的基本点是对象外在于认识而独立存在,这是认识论所必须的本体论前提,然而问题却在于:第一,本体论是如何确立的,我们何从知道对象在认识之外?第二,认识是如何可能的,我们的意识何以能越出自身而达到对象并与之一致?

传统唯物主义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是求助于人对世界的直观经验。在第一个问题上它的解释是:感觉经验的“被给予性”即受动性就是对象独立实在性的本体论证明。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对象自在于意识之外,因为感觉只涉及物的表现而不涉及实体本身的性质,感觉中推导不出非感性的异质的判断,这一点休谟早就看到了,他的不可知论正是对感觉主义消极结局的说明。

关于第二个问题,传统唯物主义的解释是:感觉经验的直接性就是认识可能性的依据。爱尔维修有一段代表性的话:“感官从不欺骗我们。对象永远在我们身上造成它们应当造成的印象。”(注:《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第482页。)这种印象就是对象的本质面目,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对同一对象就会产生不同的说法。其实这种解释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主体间印象的同一并不等于它们与对象的同一,这里存在的差异早在洛克关于两种性质的学说中就有所揭示。

辩证唯物主义当然不能同意这些传统的唯物主义的直观的、消极的反映论观点,要求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置于实践的能动反映之上,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实践能证明对象(客体)存在于人的意识(认识)之外吗?如果把实践和认识看成完全对立的两项,回答可以是肯定的,但是这种对实践的理解恰恰是一种误解,实践本身包含着认识,因为它本身不是别的,而是感性的人所进行的、可以被直观到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实践所具有的感性,与人的感性认识,以及对象的感性存在,是同一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感性问题作了大量的分析,在谈到物的现实性时,他说:“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这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9页。)这里讲的感性,不仅是指物的可感性,更重要的是指物就是人的感觉的对象性存在物。现代神经心理学已经揭示了外部物质系统在运动中以各种释放出的物质能量刺激人的感官而形成感知觉的机制,并且指出了这种感知觉的不可还原性,即在物质系统中没有与之相符合的原型,这就证实了一切对象都只是感觉到的存在物,是与人的感官——大脑功能相关的显现物——现象。不通过感觉,我们不能认识任何物及其运动形式,而一旦通过感觉,物的运动形式就会不可避免地打上感觉之主观烙印。实践活动也不例外,因为我们在运用理论指导改造对象的活动之前,早已认识了对象,对象已经是我们的感觉的对象性存在,用马克思的话讲,就是属人化的了。这样,由于在认识、实践和认识对象这三项中都渗透着主观性(当然这种主观性的程度是不同的,实践和认识对象还固有着自己的与这种主观性相关联的客观性),那种认为认识的结果可以达到对世界本来面目完全把握的可知论只是一种理想,人的生命存在的既定形式和人与对象的特定关系,决定了在认识范围内的世界只是一个我们自己的世界,从而也决定了我们认识的程度和可知的性质。

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哲学自身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全面地理解实践以及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这一命题,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本身也不脱离认识,认识在实践中展开,实践也要依赖于认识。实践既是对对象认识的基础,也是认识对象成立的基础,实践本身并没有证明一个与认识论相脱离的本体论,恰恰相反,它证明了一个与认识论相统一的本体论。一切认识,都须以对象的在先性为前提;而对象的在先性,又是认识的结果。认识的辩证法不仅要求我们把握认识过程的辩证运动,而且要求我们首先把握主体和客体在实践中互相生成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已经昭示给了我们,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被充分发挥。

(三)

正是在这些历史的、现实的和理论的种种原因的支配下,从主体性的角度来重新评价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中的认识论观点成为了80年代初中国哲学界讨论的热点。

这场认识论的讨论涉及到了多方面的问题,如认识的主客体及其关系、主体性和主体性原则、认识与价值的关系、真理的客观性与阶级性的关系、认识过程中理性和非理性的关系以及认识的本质等等。其中最有影响的问题是关于认识的本质的讨论。

80年代,关于这个问题曾经存在着意见分歧较大的两派。一派坚持反映论的观点,一派质疑反映论的观点,前者按照教科书中原有的分析,坚持认识的本质是主体之主观意识对客观存在的客体的反映,后者则对此看法持批评态度,并提出了种种取反映论而代之的观点。一是认为认识的本质是对客体信息的选择,一是认为认识的本质是对客体信息的重构,还有的认为认识的本质是对客体的创造,与这些观点同时存在的还有一种综合的看法,认为认识的本质是反映,但反映中包含选择、重构和创造诸环节。

到了90年代,在认识本质问题上的对立转化为一种对话与兼容,大多数学者既坚持反映论,但又不满足于已有教科书对反映的规定,希望重新界定反映论,其一,认为反映是指主体在实践基础上,以其认识结构有选择地接受和加工被改造客体的信息,复制和再现客体的本质属性、特征和发展规律,并根据客体对主体的价值,创造性的塑造客体未来状态的观念模型。其二,认为能动反映是主体积极地以观念形态再现客体及其本质规律的活动的总和,其基本特征是选择性、创造性以及回溯性和超前性。其三,认为反映的原来含义是指意识和意识之外客体存在之间的镜像与原型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以反映是认识的结果,而不是认识过程,因此,认识的本质有两个层面:认识过程的本质和认识结果的本质,前者是主体对客体信息的加工整合,后者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其四,认为反映不是复制、摹写,也不是选择和重构,而是一种自组织的过程,等等。

对认识本质讨论在80年代和90年代所发生的这些变化。一是说明了中国哲学界开始接受国外认识论研究的成果。二是说明在这种讨论中始终存在着一种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思想为中心的向心力。90年代不同观点的融合正是一种“回归”的趋势。正是这种既有开放又有“还原”的双向互动过程中,认识论出现了一个在总体框架中的分化趋势,开发了一系列认识论研究的新领域,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新的认识论分支学科,主要有:(1)科学认识论研究:把认识论与自然科学发展观的研究结合起来,将科学认识视为人类认识的一种特殊的高级形式。研究其整体的性质、结构、价值和发展规律,确立科学认识论的理论框架。(2)社会认识论研究:与科学认识论研究对应,把认识论与历史观的研究结合起来,在社会历史文化的宏观背景中考察对社会的认识问题,揭示人类社会自己认识自己的特殊道路。(3)发生认识论研究:应用发生学的方法和原则研究认识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研究个体儿童的心理和认识能力的发生和发展,揭示成熟主体认知能力和认知结构的形成过程。在这方面,皮亚杰的研究方法具有典型启发意义。二是研究人类认识的原始状态及其进化过程。揭示现代认识主体思维结构及语言系统的发生和发展,在这方面,列维·斯特劳斯的研究方法同样具有典型的启发意义。(4)系统认识论研究:运用现代系统方法,对认识活动中的各种要素,包括认识主体认识能力、认识形式和认识方法的各种要素,认识客体的各个层次的构成要素以及认识中介的要素等进行综合性研究,把握认识整体的系统运行及其功能。(5)微观认识论研究:在积极吸取现代心理学、生理学和脑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认识过程看作是意识与外部世界和意识与脑两方面的统一,揭示人类认识活动得以实现的微观机制。(6)广义认识论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原则的指导下,将认识的过程扩展为人的各种潜能素质在相互联系、相互转化中不断发展的过程,揭示认识中内在的真、善、美的统一。

80年代和90年代,中国哲学界以主体性问题为突破口的认识论研究及其成果,一方面体现了对西方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型中一些根本性问题的重新认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走出教科书,走向生活、走向世界。当然,这种走向从一定意义上讲还仅仅是起步,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教科书写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有不足之处,实际上,仍有相当的学者对教科书持肯定态度,但是即使是这些持肯定态度的人,也同样反对教条主义地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在这个共同点上,预示着中国哲学发展的光明前途。

 

(原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001期。录入编辑:乾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