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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文】金岳霖论题:一个逻辑的形而上学问题

 

金岳霖(1895-1984)是中国现代逻辑的奠基者、中国现代哲学领域中“清华学派”的代表人物。作为中国逻辑学界的“祖师爷”,金岳霖一向被尊为“金逻辑”。1927年,金岳霖发表了他第一篇逻辑论文“Prolegomena”,从形而上学的实用主义立场就逻辑的起点问题提出并论证了自己的基本见解(我称之为“金岳霖论题”)——“相信逻辑是很便利的,至少比不相信逻辑更便利”,从而在中国开逻辑基础问题研究之先河。围绕金岳霖的这篇论文以及相关论述,本文研究金岳霖论题的提出及其遇到的“逻辑中心困境”问题、思想来源以及在金岳霖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力图为理解金岳霖的逻辑观念、逻辑理论从而哲学体系提供了一个恰当的起点。

  金岳霖论题的提出

19274月和6月,尚志学会出版的《哲学评论》第一卷第一、二期分两次连载了金岳霖的论文“Prolegomena”(本文引用时称为“绪论”),这原是金岳霖为自己一本“未完成的书”写的绪论,原文为英文。1990年,论文经王路教授翻译之后,首次以中文形式收入该年年底出版的《金岳霖学术论文选》,题目译为“序”(本文引用时采用了该译文,只在个别地方调整了措词);1995年,译文收入《金岳霖文集》第一卷。2005年,译文收入《道、自然与人——金岳霖英文论著全译》时,题目为“逻辑的作用”,2013年收入《金岳霖全集》时,仍题为“逻辑的作用”,收入第六卷,英文版则收入第五卷。

“绪论”讨论的是哲学基础问题,而在金岳霖看来,“如果哲学主要与论证有关,那么逻辑就是哲学的本质”[],此外,“如果一个人不信任逻辑,那么他就没有逻辑的理由改变自己的思想,不过他可能有其他这样做的理由。这些其他的理由将是这一章讨论的主题”[],只是由于逻辑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很难看出如何能够使得逻辑成为进行哲学批评的一条标准。所以,本文认为,金岳霖在“绪论”中最终要讨论的其实是逻辑基础问题,或者说逻辑的形而上学问题

在开场白中,金岳霖首先认为,哲学要有出发点。“无论从什么观点出发,哲学都应该不仅包括彻底的和经过训练的怀疑态度,而且包括某种信念作为自己一种必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它必须有一个出发点”[],只有怀疑或者只有相信就只能抛弃哲学。其次,由于怀疑态度习惯于否定任何作为出发点的东西,因此寻找这样一个出发点“会遇到在某处从某种东西出发的困难”[],但是,“除了我们个人的偏见或我们所处时代的兴趣外,一般无法说明作出一种选择的原因”,只是这二者需要某种证明,而“证明必须基于某种自身需要证明的标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只能有任意的出发点的无穷过程”。然后,金岳霖坚持“我们的偏见最终成为我们哲学思想的基础,不过我们应该记住,从逻辑的观点看是偏见,但从人类积累的经验的观点看却可能不是偏见”[]。在这一大段开场白的最后,金岳霖说明了全文主旨在于“探讨逻辑与哲学、生活以及对我们所处世界的认识的关系。我们试图提出逻辑在所有领域中所起的作用,并且看一看根据什么标准证明我们对逻辑的信赖是正确的。我们将扼要讨论我们关于便利、节省和逻辑的看法,我们还将试图确定它们之间的关系。”[]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绪论”全文共分五节,我们现在概述各节内容。

第一节主要讨论的是前面提到的“标准”问题:“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据以确定一些命题是不可否定的标准,大概我们就可以用这些命题作为我们的出发点。”[]金岳霖首先批评了两种标准,认为它们各自确定的命题不足为训,即“自明的思想或其对立是不可思议的命题”不能作为出发点、不能以“与事实相符”的命题作为出发点。然后,金岳霖对“通过否定的预先假设”这一标准也进行了质疑,因为这一标准容易导致以下三种思想。首先,“通过否定的预先假设”所确定的命题中有些命题不是自身否定所严格预先假设的,如“有真(there is truth)”这一命题的真和由它肯定的或否定的真属于逻辑过程的不同类型。其次,有一些命题“根据类似的理由否定自己,而我们有些人可能确信必须坚持认为它们体现了我们真诚的信念”[],这些命题“通过否定的预先假设这一标准变成比我们一眼可以看出的更复杂的东西”。最后,“通过否定的预先假设这一标准本身预先假设了对逻辑的相信”[]

在金岳霖看来,哲学的兴趣在于那些获得思想和使这些思想相互联系的方法,“哲学主要与论证有关”,“如果哲学主要与论证有关,那么逻辑就是哲学的本质[],逻辑的有效性一跃而成为最重要的问题(顺便提一下,“逻辑是哲学的本质”是罗素在1914年的《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中提出的命题)。但是,由于逻辑在不同的逻辑学家看来是不同的,在不同的时期也不尽相同,和哲学本身一样混乱,那么,如何知道它是哲学批评的标准呢?“绪论”行文至此,(全集中)43页的篇幅只用去5页直接讨论的是哲学基础问题,其余篇幅则过渡到了全部用来讨论逻辑基础问题。金岳霖把逻辑基础问题称为“终极逻辑性的问题”。但是,金岳霖认为这个问题不能成为问题,因为否则的话就会形成“一个逻辑上不允许有结果的无穷倒退过程”[11]。这个问题是无意义的,唯一的选择是根本不问这个问题。只是这样一来,我们最终只能将逻辑基于我们的信念,但是,对于不相信逻辑的人来说,逻辑并没有说服力;因此,在逻辑基础问题的论证中,困难没有得到解决,选择回避这个问题并不可取。

第二节讨论的是逻辑与生活的关系,这是以另外一种方式以图确切地知道出发点命题是什么之前就证明它是正确的。假设有一个可以逐渐认识的世界,“无论我们能不能证实它,我们必须接触它并达到某种与它一致的工作安排”[12];我们在这个世界中追寻便利,遵循阻力最小的方向,这就“只能是遵循自然界或人类思想中蕴涵的某种确切的关系,就是说,遵循逻辑,……没有逻辑,我们的生活十分沉重,以致几乎是不可能的”[13]。另一方面,不管生活意味着什么,“它可能有越来越多的逻辑意义,或者根本不会有逻辑的发展”[14]

第三节回应了哲学家们抨击逻辑不适于且不能用于认识问题,其中有三种抨击分别来自科学观点、怀疑论以及实用主义与生机论的反唯理智主义。金岳霖分别回应说,不应该把逻辑等同于三段论逻辑、逻辑可以说明怀疑论认为无法说明的某些事实或者问题的原因、逻辑的静态性质不能反驳逻辑。

在前三节中,金岳霖探讨了逻辑与哲学、生活以及对我们所处世界的认识的关系,认为逻辑在所有这些领域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从而提出了自己意图采取的方法,即“如果我们不能在逻辑上证明逻辑是正确的,我们就必须用它所导致的结果证明它是正确的”[15],为随后自己主要观点的提出及其论证铺平了道路。在金岳霖看来,“任何出发点都是任意的”,因此任何一个出发点,如果有的话,都是一种“偏见”。他在第四节中正式提出自己的“特殊偏见”是“便利(convenience)”,他的基本见解可以完整地表述为

“相信逻辑是很便利的,至少比不相信逻辑更便利。”[16]

我们把金岳霖的这个基本观念称为“金岳霖论题”,其中,“便利的意思类似遵循阻力最小的方向,或沿着最节省的方向”[17],节省带来便利,我们需要作为工具的节省这一概念。这一论题如何表述了逻辑的本质?我们现在概述金岳霖论文中此后的论证,讨论逻辑作为一种节省因素所起的作用,以及选择便利作为标准、因而作为逻辑的出发点在形而上学上的实用主义假设。金岳霖认为,对逻辑的定义虽然都受到逻辑学家的形而上学观点的影响,但是逻辑教科书都要探讨并确定命题或者判断之间的关系,看是不是一个命题或判断从另外一个得出,并且建立起这些命题或判断的序列,“得出的东西是合逻辑的”。这里所说的“得出”,指的是使前提的意义得以继续,即结论蕴涵在前提之中,而“思想中遇到最小反驳的方向就是使前提的意义得以继续的方向”[18],这就是前面所说的最节省的方向,这个惟一的方向之所以使得前提的意义得以继续并且最为节省,在于一种特别强的模态力量(modal force)——必然。换句话说,从前提得出结论,就是指前提的意义必然地在结论中得以继续。金岳霖并没有阐释必然这一模态力量,只是设想“必然”这一概念比“真”这一概念更为基本;他关于“得出”的说明是关于逻辑后承的说明,只是这一说明与以下标准的塔尔斯基逻辑后承定义尚有差别:句子d是句子集合G的一个逻辑后承,当且仅当不存在这样一个模型,在这个模型中,G的每一个句子都为真而d为假。前者对逻辑后承的说明还只是笼统地说是“意义的必然继续”,而后者已经明确地定义出了这种意义的继续是句子的真的继续——“真”是意义理论的核心概念。[19]当然两者之间也有相似之处,这种相似性提示,逻辑后承的模态力量问题与塔尔斯基模型的全体所表示的是什么这一问题有关;逻辑后承的标准定义中前提集为空集的特殊情况即为逻辑真的定义,表明“必然”确实比“真”更为基本

所以,金岳霖认为,“逻辑是一个命题或判断序列,这些命题或判断也可以有其他任何称呼,而且从一个得出另外一个。……它是一个必然序列”[20]。用王路教授的话说,逻辑的本质就是“必然地得出”。逻辑作为最节省的力量(agent)为我们提供便利,它甚至还节省了信念——金岳霖认为,“相信逻辑包含相信整个逻辑过程。如果一个人相信导致一个结论的一组前提,那么他就相信作为过程的结论。任何推理过程包含的步骤不要求独立的信念,在这种意义上,逻辑节省了信念”[21]。金岳霖的这一观点及其论证将得到20世纪60年代后由欣迪卡(J. Hintikka1929-2015)等人发展起来的信念逻辑的支持——把信念或者说相信作为一个命题算子,这个算子是一个正规算子,它符合“必然化”规则并且允许对蕴涵分配。

关于“绪论”的内容以及“金岳霖论题”的提出与论证过程,我们做以上简要介绍和阐释,其中一些具体的观点及其详细论证将在后文中相关的地方另行介绍和解释。现在我们接着研究“金岳霖论题”的一些时代背景。

  金岳霖论题的时代

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段时期是“逻辑与数学中的基础研究”时期,但是为逻辑构造哲学基础的工作很少(Sherp. 147),对时代背景的回顾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绪论”及金岳霖论题的理解,而不仅仅是“人的感情之必需”的“怀旧”[22]

金岳霖是中国现代逻辑的奠基人,但是,现代逻辑传入中国则肇始于1920年罗素在北京大学介绍命题演算和逻辑代数的演讲。1925年,怀特海和罗素的第一卷《数学原理》第二版出版,盛赞谢弗H. M. Sheffer)把《数学原理》中命题逻辑的初始逻辑常项归约到一个联结词的工作;19262月,谢弗则在芝加哥大学出版的科学史刊物《伊希斯(Isis)》发表了该书的书评。“哈佛成为新逻辑在美国的核心这个时期,谢弗是那里主要的逻辑老师”[23],而且他的职业生涯也几乎都在那里度过(从1917年开始直到1952年退休)。除了191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之外,他的工作都是一些书评和摘要。在这篇长达六页的书评中,谢弗第一次提出,阐述逻辑基础的工作会陷入“逻辑中心困境(logocentric predicament):为了对逻辑进行说明,我们必须预设和使用逻辑”[24]。也就是说,谢弗认为逻辑基础在认知上是循环的,任何解释或证明逻辑的企图都必须预设和使用某些或所有需要解释或证明的逻辑原理或概念;认知上的非循环性是所有合理解释和证明的必要条件。但他也认为逻辑基础“这个工作并不是不可能的”。在此之前的1921年,《逻辑哲学论》出版英文版。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是唯一表征我们世界的工具,但逻辑的性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因为逻辑被语言和世界所预设,不过,这种不可表达性的事实本身却可以得以表达;“为了能够表达逻辑形式,我们必须能够和命题一起置身于逻辑之外,也就是说,置身于世界之外”[25],但是,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世界之外并无认知立场。这种困境被年代更早一点的刘易斯·卡罗尔提出来。1895年,他在“乌龟对阿基里斯说了什么”中证明,演绎证明中结论所需前提的生成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之中。根岑在1934年的博士论文中,通过元逻辑规约以逻辑常项的推理角色来定义逻辑常项;1936年,奎因在定义逻辑真时重提规约主义的恶性循环,回应卡尔纳普在《语言的逻辑句法》中对维特根斯坦所提问题的解决方案;普莱尔在1960年论证了根岑的观点会得出一个荒谬的Tonk算子;1973年,达米特认为对演绎进行辩护的唯一方式就是求助于元逻辑的可靠性和完全性证明,针对这一点,苏珊·哈克在1976年的同名论文中认为演绎无法得到辩护。凡此种种,都不过是对“逻辑中心困境”的不同理解,但这些工作都是后话。金岳霖在1927年的“绪论”中也反复遇到这个“困境”。

1927年,金岳霖发表“绪论”(同年,汪奠基出版《逻辑与数理逻辑论》),这篇论文并没有提到刘易斯·卡罗尔,而1935年的著作《逻辑》和1960年那篇著名的论文“论所以”则将详细引用和分析他的“乌龟论证”。

在“绪论”中,金岳霖至少有四处提到了“逻辑中心困境”问题的具体形式。首先,他在开场白中说,我们以个人的偏见或我们所处时代的兴趣为出发点,只是二者需要某种证明才能成为出发点,而证明又必须建立在某种自身需要证明的标准之上——于是“产生一个只能有任意的出发点的无穷过程”[26]。为了摆脱这种困境,金岳霖准备选择某种偏见作为出发点,在他看来,“我们的偏见最终成为我们哲学思想的基础,不过我们应该记住,从逻辑观点看是偏见,但从人类积累的经验的观点看却可能不是偏见”[27],从而把人类经验延伸到了形而上的领域,扩展了前者的范围——这一思想将在《论道》中有更多的发挥。1999年,费弗曼(S. Feferman)在讨论了关于逻辑常项划分的“塔尔斯基论题”后,也这样写道:“我认为,关于什么是一个逻辑运算的理论研究、因此关于逻辑范围的研究,必须和人类理性实践中逻辑所起的作用的经验研究联系起来。对一方的更好理解可以促进另一方的理解。”[28]关于逻辑常项的研究最终关乎的是“什么是逻辑”这个形而上学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费弗曼的这段话直接支持了金岳霖的意见。另外,我们就“偏见”问题简单说几句。这里说到的“偏见”,或者说“成见”,在金岳霖著作中经常可以见到:他在1930年写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中简要论证说,“哲学是说出一个道理来的成见……其所以如此者就是论理学不让我们丢圈子”。在1868年的《思辨哲学月刊》一篇论文中,美国的查尔斯·S. 皮尔士(C. S. Peirce1839-1914)为了批评笛卡尔主义而又不回到经院哲学,认为“我们不能从完全的怀疑开始。我们开始哲学研究的时候,我们必须以我们事实上已有的所有偏见(prejudice)出发”[29]。皮尔士的这些思想应该直接影响过金岳霖,而且金岳霖就在“绪论”中也明确提出对笛卡尔主义的质疑,认为“也许‘我思故我在’似乎对笛卡尔是确定的,但它对其他许多人绝不是确定的”[30]

其次,“与事实相符常常被当作命题有效性的标准”,但问题是,“如果认为‘命题’和‘事实’这两个词体现出其常识意义,我们就无法知道我们的命题与事实是否相符。一方面,它们相互极为不同;另一方面,我们与它们中的一方十分一致,以致我们不能够以第三者的身份来判断是否有任何相符。当有进一步的相符时,这样一种相符的断定本身就是一个只能真的命题。因此无论我们多么固执地断定一个给定命题是真的,我们都将发现它们应得到进一步的断定。”[31]所以,与事实相符这个标准即使可以接受,也只能帮助我们发现真命题,而不能把这些命题作为出发点,从而否决了“与事实相符”作为命题有效性的标准。

再次,我们前面已经提到,金岳霖把逻辑基础问题称为“终极逻辑性问题”。他认为,他的“逻辑”比较松散,“一般包括不能由它自己的原则所解释的因素,然而,它又必须是逻辑的,但是它不能根据自己的逻辑是逻辑的。它的终极逻辑性的问题必然将任何给定的逻辑分解为更大的逻辑的一部分,但是无论这种逻辑是什么,如果又提出其终极逻辑性的问题……就形成了一个逻辑上不允许有结果的无穷倒退的过程”[32]。根据金岳霖的意见,唯一的选择是不去询问一个给定逻辑系统的逻辑性,从而最终将逻辑基于我们的信念这种“完全不同于逻辑的东西”,因为“逻辑从来就不是自我解释的”[33]。但是,根据皮尔士的理论,信念完全是自足的、自我解释的:“信念不是短暂的意识模式;它是心灵的一个习惯,本质上会持续一段时间,主要(至少)是无意识地持续;它和其他习惯一样,(在遇到使其开始消解的惊奇之前),完全是自足的(self-satisfied)。”[34]在此之前的1878年,皮尔士在《通俗科学月刊》发表的论文“归纳的概率”最后一句话已经直接明了地表述了信念作为逻辑出发点的观念:“在探究的影响之下,信念逐渐趋于确定自己,这的确就是逻辑所由之出发的事实之一。”[35]而怀疑恰恰相反,“它不是一种习惯,而正是习惯的丧失。习惯的丧失,如果非要说是什么东西的话,一定是不稳定行为的一个条件,势必以某种方式为一个习惯所替代”[36]。此外,“必须提到的是,‘信念’自始至终仅用作与怀疑相反者的名字,既不允许其确定性的程度也不顾及成立为真即‘被相信的’命题的性质”[37];既然信念不允许有程度,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前提,所以金岳霖认为,“‘逻辑’这个词不允许有程度,因此,‘或多或少逻辑的’这个表达式是无意义的”[38]。皮尔士提出这些意见的论文“什么是实用主义”于1905年发表在影响很大的刊物《一元论者》中。我们在这里清楚地看到了皮尔士实用主义对金岳霖逻辑哲学思想的影响。实用主义方向很自然地和整体论联系在一起,原因很简单,被认为足以或者不足以胜任赋予逻辑的“工作”的,是整个逻辑系统,系统的性质在实用主义方向中被凸显出来。另外,金岳霖在“绪论”中所说的各个“逻辑”显然不是在同一层次说的,那里的“逻辑”有时候指的是“元逻辑”;特别要提到的是,金岳霖在《逻辑》中“有关推论所作的解释弁言实际上涉及了罗素的逻辑演绎系统的一个缺陷。罗素演绎系统的根本缺陷就是没有明确区分对象语言和元语言”[39]。从金岳霖对“逻辑”的这些说明中我们可以大致得出结论说,他的逻辑观念最早应该源自于皮尔士等人的传统,因为区分出逻辑和元逻辑、对象语言和元语言是布尔-施罗德-皮尔士的“理性演算传统”有别于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的“普遍语言传统”的特点之一。当然,详细的分析和确切的结论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最后,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金岳霖论题”中的便利的意思类似于沿着最节省的方向。但是节省是相对的,节省这个概念包含需要节省的东西,而我们又无从逻辑地得出需要节省的东西,只是为了便利的缘故而形而上学地假定它们。这里也有一个循环推理的困境。不过,根据金岳霖的意见,因为我们至此还没有承认逻辑,所以逻辑上的反对并不适宜于此。“即使逻辑的反对是适宜的,通过把这两个术语看作这样一种基础之上的关系,以致相互既不是逻辑居先的,也不是逻辑在后的,就可以排除这些反对。”[40]对于金岳霖来说,走出逻辑中心困境的办法就是承认逻辑在解释和证明上是无基础的,就像卡罗尔在《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所说的那样:“‘反过来,’叮当弟说,‘如曾对,就许对;倘若对,就会对;不过既然并不对,那就不对了。这就是逻辑。’”金岳霖在这里其实作出了一种反基础主义的回答,但是他并没有意识到,他对逻辑基础的探讨也停留于此;我们将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详细研究这个问题。

我们并不知道金岳霖是否读到了谢弗的书评。四年之后的1931年,金岳霖到哈佛访问了谢弗,文献中记载了他们谈到逻辑时的相视大笑。这种相视而笑是不是因为莫逆于心?我们现在已无从得知。但是在19431944年间,金岳霖在美国写的英文著作《道、自然与人》中,明确提到了“逻辑中心困境”:“虽说可能难以置信,但是,作为有别于我们研究内容的、我们研究对象的逻辑不能作为整体或者从本质上得以表达。其内容至少在两个方面与其对象不一致。第一,你遇到了那个逻辑中心困境。处理逻辑的任何企图都无论如何总是要假定逻辑。你尽你所能把逻辑塞进一个系统当中,你会发现仍有某些逻辑部分留在系统之外。”[41]

  金岳霖论题与金岳霖哲学

金岳霖的“绪论”是他“为自己一本书写的绪论”,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这本书。不过,根据这篇“绪论”中的说明,我们可以大致推想出这部著作的内容目录以及没有见到它的原因。这样做的目的是想确定“绪论”中提出的“金岳霖论题”在金岳霖哲学体系中的地位,这种做法不一定有说服力,但我们是想在金岳霖的哲学体系中找到一个出发点——如果有一个出发点的话,因此我们这种做法的出发点总是好的。

金岳霖在“绪论”中已经概述了书的目的和谋篇布局:绪论“后面的章节想探讨一些思想,承认这些思想似乎为我们提供我们在这一章所讨论的这种基本意义上的便利。首先我们将探讨我们关于事实的看法,然后探讨关于真的看法。我们将假定世界或至少世界的一部分的不断持续变化的。我们将分析我们关于变化的看法。由此我们进而讨论时间、空间和运动,最后将以对形而上学和科学的研究来终结这本书。”[42]在此之前还有几处关于章节的说明:“后面一章我们将讨论科学与哲学的关系”[43];“无论我们多么固执地断定一个给定命题是真的,我们都将发现它们应得到进一步的断定。第三章我们将更多地讨论这个问题”[44]。根据这些说明,我们推测金岳霖这本书的内容大致如下:

 

第一章  事实理论

第二章  科学与哲学

第三章 

第四章  世界的变化

第五章  时间、空间和运动

第六章  形而上学与科学

金岳霖准备在这本书中提出一个思想系统并批判其他思想系统,其中的“问题主要是对基本的哲学思想进行逻辑分析,而不是对逻辑概念进行哲学探讨”[45],但这是一部没有完成或者说没有出版的书。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没有完成或者完成了却不出版这本书?这篇“绪论”及其提出的思想和金岳霖以后的哲学体系具有什么样的联系?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在“绪论”中可以找到一些说明。一方面,金岳霖说,“我们在试图用逻辑方法分析哲学思想,而不是用哲学方法分析逻辑思想”,“这本书如果确有关键性的部分,则主要是逻辑分析的问题;如果确有积极的部分,则主要是逻辑构造的问题。整个企图的成功依赖于逻辑的严密性”。[46]但是另一方面他又说,“这种企图总归要失败”,因为“达到目的的方法很不胜任”,这个方法就是逻辑。我们再次回顾一下金岳霖那个年代中的“逻辑”概念。

192512月,金岳霖从欧洲回国;1926年秋,清华大学聘请金岳霖到校教逻辑学,不久,金岳霖创办清华大学哲学系,时年31岁。“逻辑”一直是一个变动不居的概念。现代逻辑发展史上,20世纪20年代的“逻辑”指的是《数学原理》中的“类型论”,《数学原理》并没有区分一阶逻辑和高阶逻辑,也没有区分逻辑和元逻辑。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逻辑专著是希尔伯特和阿克曼在1928年出版的《数理逻辑原理》,但在他们看来,“逻辑”是二阶逻辑,“一阶逻辑”在书中被称为“狭义演算(Restricted Calculus)”,而这时也只有“元数学”的概念,没有“元逻辑”的说法(“元逻辑”作为技术性术语要等到1931年才由卡尔纳普提出);1931年,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提出,据此定理,二阶逻辑不是递归可公理化的,被认为太像集合论,从而使得一阶逻辑被学界普遍接受为“逻辑(the logic)”。但是金岳霖在“绪论”中明确地提到,对于罗素的类型论,“我承认对它的技术一无所知”[47]。或许这一点有助于理解金岳霖为什么放弃了书的出版或写作。

形式逻辑方法并不能直接解决哲学问题,而是提供工具来分析假设,并且确保我们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因此,“逻辑技术的完善是对哲学批评的帮助”[48],而之前“许多哲学体系都是由于触到逻辑这块礁石而毁灭的”[49]。我们现在也已经清楚地看到并且普遍地认为,“金岳霖更重视的是逻辑在建构哲学体系中起到理论框架的作用[50]1931年,金岳霖访问哈佛大学哲学系一年,师从谢弗学习现代逻辑。“逻辑一旦被相信,就是哲学中最强有力的工具之一”[51],它是“必然的理”、“先天的原则”;1935年,金岳霖在出版《逻辑》讲义介绍20世纪20年代希尔伯特提出形式化要求之前的现代逻辑知识之后,开始了形而上学著作《论道》的写作,“《论道》就是依据逻辑这个先天的、必然的理建构起来的。他的哲学体系中的‘式’,就是穷尽一切的可能,即逻辑的必然的理。它的背后就是命题逻辑的定理都有合取范式这一元定理”[52]1940年,《论道》出版。同时,金岳霖把逻辑分析这种方法运用到知识论体系的建构当中,并于1948年完成(传世的)《知识论》,认为“知识论既要理解知识,当然有推论;既有推论当然逃不出逻辑底立场,既逃不出逻辑立场,当然得接受逻辑上的无可怀疑”[53]

根据我们以上的简单论述,金岳霖在“绪论”中所阐述的主要观点、即“金岳霖论题”是不是金岳霖整个逻辑理论、整个哲学体系的“出发点”?他后来各个阶段的思想发展或改变是不是可以在这里找到“出发点”?这是一项很大的工作,我们对此并不做深入的专门研究,而是等待研究者们的补充或者驳斥。不过,金岳霖在1961年为《逻辑》新版写的“批判”中的一席话可以说明我们的问题至少并不虚妄。他说:“我最初写成的是大学丛书中的《逻辑》,其次是《论道》,最后是《知识论》。这只是时间上的秩序而已。就当时的思想说,我是用《论道》那样的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和《知识论》那样的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来写的《逻辑》这本书的,也是用唯心主义化了的、形而上学化了的形式逻辑来推广我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和认识论的。”[54]王浩在“金岳霖先生的道路”[55]一文中也曾引用金岳霖这段话来支持他对金岳霖学术道路的认识。

需要提出的是,“绪论”及其表述的思想确实可以当作金岳霖人生哲学的出发点。在“绪论”的最后,他说:“如果从一开始就怀疑这种企图要失败,那么究竟为什么还要一味地尝试它呢?这是一个非常根本的问题,它深及生活的本质。这几页已经暗含着回答。我们不做能够得到任何抽象证明的事情,我们一般不为一个目的而活着,所谓我们为之而活着的目的本身是不能证明的。”对于金岳霖来说,哲学是一种游戏,只是“我们尽可能努力根据哲学规则来做哲学游戏”[56]1943年,金岳霖的代表作《逻辑》、《论道》和《知识论》已经全部完成,与此同时,他在昆明写出“Chinese Philosophy”一文,认为“中国哲学家都是不同程度的苏格拉底式人物”,意思就是说,中国哲学家“按照自己的哲学信念生活,是他的哲学的一部分”:“在认识上,他永远在探索;在意愿上,则永远在行动或者试图行动”,此外,“在他那里,哲学从来不单是一个提供人们理解的观念模式,它同时是哲学家内心中的一个信条体现,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以说就是他的自传”,也就是说,“哲学家与他的哲学合一”。[57]这篇论文在当时曾油印少量分送,1980年,晚年的金岳霖把这篇论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创刊号,充分体现了他一以贯之的人生哲学,也体现了中国那时候的新实在论者“对于形而上学的兴趣……更多地是出于对人生问题的考虑”[58]

此外,“金岳霖论题”这一逻辑基础研究还是金岳霖所信奉的逻辑一元论的来源。金岳霖在“绪论”中认为,“实际上有不同的逻辑系统,但是理论上只有一种暗含的逻辑”[59]1934年,他在“简论不相容的逻辑系统”中说,“存在着不相容的逻辑系统。但这并不意味着存在不相容的逻辑”[60]1940年的《论道》中则说“系统虽多,而逻辑不二”[61]。这里所说的“理论”,就是金岳霖的一个坚定不移的哲学信念——逻辑一元论[62],而“关于逻辑……的一元论看法……要求助于现代哲学家的一种基础倾向[63]

  结束语

金岳霖是一个伟大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他的逻辑学说和他的哲学理论融为一体,借用一句今天的话来说,金岳霖“之所以被称为‘逻辑学家’,并不是因为他从事于‘并且’、‘或者’和‘并非’的研究,而是他时刻挂念着有效性、后承、一致性和证明,以及他引为研究的那些与众不同的方法”[64]。这些研究在今天的研究者们看来似乎可以说已经不足为奇了,“让我们容易产生一种对我们逻辑前辈的优越性。但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吸取的教训应该是,我们学科中今天不足为奇的观点的发展其实是来之不易的”[65]。话虽这么说,如果我们还在读金岳霖的著作,那么不管是对于研究者还是对于普通读者来说,金岳霖的思想和工作都还是相当艰涩的,因为“所有杰出的事物都是艰涩的,这正如它们的珍贵”[66]。至于“金岳霖论题”对当前逻辑基础研究的意义以及如何为逻辑的镜像性提供一个论证,我们将另文论述。

有人说创作只有秉赋异常者才能胜任,而批评人人都会。当然,“批评一位老哲学家只用短短的一段话是不够的,并且在这里也不能详细地展开论述”[67]。但是,从我们前面的论述来看,无论是时间上还是从学理上,都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说,金岳霖的这篇“绪论”不仅仅是他一部未完成著作的“绪论”,也可以当作是他全部已完成著作的“绪论”,是他作为一个逻辑学家的“绪论”,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更是中国现代逻辑历史的“绪论”。

 

(原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六卷,第450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8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3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3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4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4-445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5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7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8页。

[]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0页。

[11]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3页。

[12]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5页。

[13]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6页。

[15]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2页。

[16]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3页。

[17]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4页。

[18]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7页。

[19] 关于意义理论与真这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参见王路:“真与意义理论”,《世界哲学》2007年第6期。

[20]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7页。

[21]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8页。

[22] 诸葛殷同:“逻辑论”,载《金岳霖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第234页。

[23] M. Scanlan: “The Known and Unknown H. M. Sheffer”, Transactions of the C. S. Peirce Society 36(2), 2000, p. 193.

[24] H. Sheffer:Review of Principia Mathematica, vol, I, 2nd ed, 1925”, Isis 8(1), 1926, p. 228.

[25]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4.12

[26]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4页。

[27]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4

[28] S. Feferman: “Logic, Logics and Logicism”, Notre Dame J. of Formal Logic 40(1), 1999, p. 51.

[29] C. S. Peirce: “Some Consequences of Four Incapacities”, Journal of Speculative Philosophy 2(3), 1868p. 140.

[30]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2页。

[31]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5-446页。

[32]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3页。

[34] C. S. Peirce: What Pragmatism Is”, The Monist 15(2), 1905, p. 168.

[35] C. S. Peirce: “The Probability of Induction”, Popular Science Monthly 12, 1878, p. 718.

[36] C. S. Peirce: “What Pragmatism Is”, pp. 168-169.

[37] C. S. Peirce: What Pragmatism Is”, p. 168, footnote 3.

[38]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9页。

[39] 张清宇:“数理逻辑的开始传入和传播”,载《中国逻辑史》(现代卷),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1页。

[40]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4页。

[41]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五卷,第21页。

[42]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84页。

[43]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75页。

[44]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6页。

[45]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84页。

[46]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84页。

[47]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47页。

[48]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83页。

[49]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0页。

[50] 诸葛殷同:“逻辑论”,第239页。

[51]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82页。

[52] 诸葛殷同,“逻辑论”,第239页。

[53]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三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91页。

[54]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675-676页。

[55] 王浩:“金岳霖先生的道路”,载《金岳霖学术思想研究》,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6页。

[56]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84-485页。

[57]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388页。

[58] 胡伟希:《转识成智:清华学派与20世纪中国哲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17页。

[59]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2页。

[60]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89页。

[61]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26

[62] 张清宇“数理逻辑的开始传入和传播”,23页;诸葛殷同“逻辑论”,第234

[63] 塔尔斯基:“什么是逻辑概念?”,刘新文/译,《世界哲学》2014年第325页。

[64] J. MacFarlane: “Logical Constants”,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15, section 8.

[65] M. Davis: “American Logic in the 1920s”, The Bulletin of Symbolic Logic 1(3), 1995, p. 277.

[66] H. Sheffer: “Review of Principia Mathematica, vol, I, 2nd ed,, 1925”, p. 231.

[67] 金岳霖:《金岳霖全集》第六卷,第450页。